施明耀 - 台灣的細胞治療元年 | 《對著幹細胞》

更新時間:02:00 2026-09-24 HKT
發佈時間:02:00 2026-09-24 HKT

  上一篇介紹了日本的條件性審批制度,今天我們把目光轉向另一個鄰近地區--台灣。

  2018年9月,台灣衛生福利部通過《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俗稱「特管辦法」,正式開放六類自體細胞用於臨床治療,包括免疫細胞、脂肪幹細胞、骨髓間質幹細胞等,被業界稱為台灣的「細胞治療元年」。這些療法無需完成傳統的大規模人體試驗,由病人全額自費接受治療。截至2023年底,已有近1400位病人接受了細胞治療。

  在「特管辦法」的基礎上,台灣進一步推動立法。2024年6月,《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正式三讀通過,並於2026年1月1日施行。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有附款許可」制度:只要再生醫療製劑完成第二期臨床試驗,經審查具備安全性及初步療效,便可獲得最長五年的上市許可,概念上與日本的條件性審批異曲同工。

  從日本到台灣,亞洲各地都在積極為幹細胞治療搭建制度框架。香港作為國際醫療樞紐,自然不應缺席這場變革。

施明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