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亂過馬路 網民直擊葵芳「戰況」多人中招:阿Sir著晒反光衣都照衝?|Juicy叮

更新時間:09:39 2026-03-17 HKT
發佈時間:09:39 2026-03-17 HKT

警方由今日(3月17日)起展開為期兩星期(至3月31日),針對行人亂過馬路及司機不專注駕駛的全港性執法行動,有網民在社交平台上發帖,表示昨日(16日)已目睹多區有執法人員嚴陣以待,其中葵芳更是「重災區」多人中招。

打擊亂過馬路 網民直擊葵芳「戰況」多人中招:阿Sir著晒反光衣都照衝?↓↓↓↓

有網民昨日(16日)發文,直擊在全港性執法行動前夕,警方在葵芳打擊行人亂過馬路的執法行動,樓主表示:「交通部捉亂過馬路,葵芳多人中招......到處都有交通督導員同警察」,並附上影片實拍當時情況。

有區內街坊留言指,葵芳一帶為亂過馬路的黑點,不時見到執法人員駐守執法,從樓主的影片可見,在葵芳港鐵站及新都會廣場外的繁忙路口,有多名身穿黃色反光衣的交通督導員及警員駐守。

網民直擊葵芳多人中招

片中看到一名身穿啡色上衣的女士,正被交通督導員截停及票控,樓主在影片中更配有「捉亂過馬路,葵芳$2000」的字樣,影片亦看到在路口的不同位置,均有執法人員的身影。

樓主現場目擊指出,即使執法人員「擺明企晒喺度,仲要好清晰」,但「啲人都仲係要紅燈過馬路同埋綠色閃緊嗰陣時過」,形容情況是「願者上釣」。

另一名網民的帖文亦顯示,在其他地區的路口,有警員站在交通燈柱旁,密切注視著路面情況,準備隨時採取行動。

市民無視反光衣照亂過 網民:「阿Sir神回」獲激讚

帖文引發網民熱議,大部分留言都認為,在執法人員清晰可見的情況下仍然違規,是咎由自取,有網民表示:「著晒反光衣都照過,都唔知比(畀)咩反應好」,認為行人是「送錢咁樣」。

其中一位網民表示,曾目擊有阿嬸被捉後求情,卻被警員以一句話KO:「阿姐,我著哂反光衣企係𥵃燈隔離仲唔係俾咗機會你呀?」這則「神回覆」被不少網民稱讚。

有網民亦認同執法的重要性,直言:「其實我都好耐無試過亂過馬路 ,講真安全係緊要過趕時間,無嘢急得過條命?」呼籲大家遵守交通規則,有網民更留言希望執法人員「日日捉」就好,認為此舉有助提升道路安全意識。

何謂「亂過馬路」?警籲避「三害」善用「四寶」

亂過馬路違規者,一經定罪可被處以定額罰款2000元。警方呼籲市民過馬路時必須「避三害」,即:

1. 不要衝紅燈
2. 不要攝車罅
3. 不要忽視汽車盲點

此外並應善用「行人四寶」,包括:

1. 善用設有燈號的行人過路處
2. 善用斑馬線
3. 善用行人天橋
4. 善用行人隧道

以下根據運輸處《道路使用者守則》資料,整理行人過馬路須知

1. 當行人過路燈的「紅色人像」亮起時,切勿橫過或開始橫過馬路。

2. 當行人過路燈的「綠色人像」閃動時,也切勿開始橫過馬路。

3. 如交通燈失靈,應將該過路處視作一般行人輔助線看待。在橫過馬路時,要格外小心,注意車輛,並須遵守《過馬路守則》

4. 在橫過「斑馬線」前,應讓駕駛人有充分時間看見你,以便減速和停車。如有需要,行人應首先在「斑馬線」上踏出一小步,向駛近車輛的駕駛人表示想過路。在你踏上「斑馬線」前,車輛仍不須為你停下。你須確保車輛已停定,才開始沿「斑馬線」橫過馬路。

5. 不得在以「之」字線標示的控制區範圍內過馬路,應從「斑馬線」橫過。

6. 不得在「綠色人像」過路處兩旁 15米內過馬路。你應該在「綠色人像」燈亮着而情況又安全時,使用該過路處橫過。

7. 不得在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兩旁15米內過馬路,應使用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橫過。

8. 不得攀越或穿過任何路旁護欄或行人防護欄以橫過馬路。

9. 不得攀越或穿過任何設在道路中央分隔帶的護欄或行人防護欄。

來源:Threads@mnmmnn、ikhlaqmuhammad3、運輸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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