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麵包店員工曝光內部通告稱放風假「或扣假/扣鐘」 指「咁多年都係咁扣」 店方曾否認「風假變例假」 最新回應咁解釋|Juicy叮

更新時間:20:41 2025-09-26 HKT
發佈時間:11:38 2025-09-26 HKT

有連鎖麵包店員工在網上作出大控訴,指公司扣減假期以抵銷颱風假,控訴掀起熱烈迴響,涉事公司其後否認以「例假及/或大假」抵銷颱風假,但事件餘波未了,數名員工在網上公開2025年及2023年內部員工通告,通告中表示,若因颱風減少工作時間,「或以扣假/扣鐘的情況處理」。

公開通告的員工質疑:「咁多年你哋都係咁扣,現在爆咗出嚟就搬龍門?」大律師陸偉雄審閱該通告後向《星島頭條》指出,該通告用詞含糊,留下大量演繹空間。

涉事連鎖麵包店今晚(26日)就有關員工通告回覆《星島頭條》表示,從未有因颱風引起之暫停營業而扣除員工的例假及/或大假,「倘因惡劣天氣致使分店暫停營業,部分分店員工或會因出勤天數未達至鼓勵條件,而未能獲發額外假期日,故此,有關員工或會視為此『額外假期日』被扣減。」該公司指有關做法是基於公平原則,為免引起部分店店員誤解,已主動向勞工處作初步諮詢及作即時檢討。

連鎖麵包店否認「風假變例假」 員工曝光內部通告稱放風假「或扣假/扣鐘」 指「咁多年都係咁扣」 店方最新回應是...↓↓↓↓

有連鎖麵包店職員日前在網上發帖控訴,指因超強颱風樺加沙襲港的風假,竟變成了例假:「其實想問一下公司,點解9號、10颱風員工放風假,都要扣員工嘅例假既?」事主質疑公司涉嫌違反《僱傭條例》之嫌。

事主其後指公司「玩捉字虱」,改為扣減「獎勵假」,而非例假取代風假。但事主仍質疑因風假扣減獎勵假的合理性:「乜打風關我咩事,點解要扣我獎勵假?」「我們本身係4日例假加一日獎勵假的,而家去扣我哋應有既福利」。

員工指「獎勵假」抵銷風假 店方否認「例假及/或大假」抵銷

涉事連鎖麵包店昨日(25日)回覆《星島頭條》表示:「公司高度重視並尊重每位員工的權益,本公司從未就因颱風引起之暫停營業而要求分店員工以例假及/或大假抵銷。」

該公司又指:「由於額外假期日在分店使用的內部系統中歸納名稱為「Day Off (假期)」,就此引起部分員工的困惑,本公司深表遺憾。」

該公司又表示「已與有關部門主管檢討、將進一步提升內部系統及加強與前線人員的溝通,冀希在感受理解及公平之間取得平衡,並以積極及真誠的方式回應對員工的關注」。

網傳25年及23年員工通告:颱風減工作時間 「或以扣假/扣鐘處理」

不過,數名該連鎖麵包店員工昨日(25日)晚上在網上公開內部員工通告,當中涉及因颱風減少工作時的薪酬及假期處理方法。首份通告於2025年5月30日由該公司人力資源部向各店舖員工發出,主題為「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店舖)」。

通告列明,在8號風球懸掛下,分店開店時間延遲至早上10時,所有員工均必須按編定之更表照常上班。在9號風球懸掛下,所有分店停止營業,員工無須上班。

通告交代「颱風訊號懸掛當日薪酬計算方法」,其中全職員工,「如按照公司規定及批准於颱風訊號懸掛當日減少工作時間,薪酬會按員工正常上班時間計算或以扣假/扣鐘的情況處理。」

通告又表明,所有員工在8號風球返工,可獲補償當值津貼,「按員工在8號颱風訊號懸掛當日期間的工作時間,並以半小時計算(時薪以0.5倍計算)」。

通告未列明「扣假」假期性質

網傳聲稱為員工內部通告有一些不清晰地方,包括:通告並無列明「扣假/扣鐘」是扣那類性質的假期,是否為日前員工所指的「獎勵假」;

此外,通告列明員工若按公司規定在颱風訊號懸掛當日減少工作時間,當日「會按員工正常上班時間計算」薪酬,但若9號風球按公司規定無須上班,是否即代表如不選擇「扣假/扣鐘」,當日便沒有薪酬?

公開通告員工質疑:搬龍門?網民籲向勞工處求助

除2025年通告外,另有員工昨晚在網上再公開2023年6月1日的內部員工通告,同樣由該公司人力資源部發出有關「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店舖)」,內容與2025年的通告相同,當中亦有相同的「扣假/扣鐘」的安排。

公開通告的員工在網上帖文中指,質疑該連鎖麵包店「咁多年你哋都係咁扣」,「現在爆咗出嚟就搬龍門?」

不少網民認為有關員工應向勞工處查詢,由處方調查跟進事件:「大大隻字扣假」「即係會扣假扣鐘?」「有哂文件喎,究竟有無員工去勞工處諮詢下呀。」

大律師:通告用詞含糊 留下大量演繹空間

大律師陸偉雄審閱該通告後向《星島頭條》表示,該通告用詞含糊,留下大量演繹空間,很多地方都「無講死」,「例如通告話用上班時間計算『或』扣假『或』扣鐘,佢無講死邊樣,令人唔明佢想點,單睇文字,我都唔係好明佢想表達啲乜」。

不過,陸大狀表示,若實際執行時,員工懷疑受法例保障的僱傭權益受損,已可勞工處求助,「好似打風放假,公司實際扣咗你嘅例假,無論通告點含糊,咁做都係涉嫌違法,到時可報上勞工處。」

陸大狀又指出,作為一個負責任僱主,應用淺白的文字令僱員清楚明白權益及責任,避免不必要誤會及爭拗。

涉事麵包店最新回覆:因惡劣天氣暫停營業 部分店員或被扣減「額外假期日」

涉事連鎖麵包店今晚(26日)就有關員工通告回覆《星島頭條》表示:「從未有因颱風引起之暫停營業而扣除員工的例假及/或大假,惟承前回覆,倘因惡劣天氣致使分店暫停營業,部分分店員工或會因出勤天數未達至鼓勵條件而未能獲發額外假期日,故此,有關員工或會視為此「額外假期日」被扣減。」

回覆又表示:做法是基於公平原則,「考慮對該些在惡劣天氣生效前已申請當天為例假或大假的員工,而其未有因得悉當天將會暫停營業而撤回已申請的假期之公允」。

回覆表示,為免引起部分店店員誤解,「本公司有關團隊已主動向勞工處作初步諮詢及作即時檢討,以正面和積極的方式去繼續跟進,包括但不限於將會改善及加強內容細節及/或陳述的工作。」 

勞工處:勞工督察會到工作場所進行巡查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26日)就事件回覆《星島頭條》表示,《僱傭條例》訂明年假、法定假日及休息日的發放安排。僱主不可用僱員在《僱傭條例》下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抵銷因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而未能上班工作的時間。

至於其他《僱傭條例》以外的假期,勞資雙方應按僱傭合約條款協商合適的安排。僱主不可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如僱員對僱傭權益有疑問,可聯絡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或透過勞工處的投訴熱線(2815 2200)作出舉報。本處會提供適切協助。勞工處的勞工督察亦會到工作場所進行巡查,查核僱主是否已履行《僱傭條例》及僱傭合約的責任。

來源:Threads@dwaith1255、michiihwang、yanki_ysl

相關熱話:連鎖麵包店被指風假變例假?店員指申訴後變「捉字虱」被扣「這類假」 店方及勞工處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