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改領職津|綜援戶10月起改領職津 最多賺$4.5萬現金獎勵 即睇領取資格+派發時間
發佈時間:16:07 2026-07-14 HKT
綜援轉職津|為鼓勵具工作能力的綜援人士持續就業,政府將推出由關愛基金資助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過渡在職家庭津貼試驗計劃」。合資格住戶只要2026年10月1日或之後離開綜援並成功過渡至「在職家庭津貼(職津)」,最高可獲發$45,000的現金獎勵!以下為大家整合計劃的申請資格、現金獎勵金額及發放安排等重要資訊。
綜援戶10月起改領職津 最多賺$4.5萬現金獎勵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過渡在職家庭津貼試驗計劃」為期三年,旨在鼓勵有工作能力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人士自力更生。計劃由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職津辦)負責推行。合資格住戶在指定期間內離開綜援計劃並持續申領職津,即可額外獲發現金獎勵。
申請「綜援住戶過渡在職家庭津貼試驗計劃」需要具備甚麼資格?
要獲得「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過渡在職家庭津貼試驗計劃」現金獎勵,住戶必須同時符合多項資格要求。首先,基本門檻是住戶中(不論是申請人或住戶成員)必須有最少一名在2026年10月1日或之後離開綜援計劃的人士,並於2026年10月至2029年9月期間申領「在職家庭津貼」。
在就業要求方面,申請人須藉著持續工作,獲批最少連續兩期職津申請,並確保在該12個申領月份中,最少有10個月成功獲批職津。最後,在釐定現金獎勵資格的職津申領月份期間,除了離開綜援當月之外,住戶的所有成員均必須為非綜援受助人。
現金獎勵金額及派發安排
現金獎勵總額最高為$45,000,將分為三次發放。不論住戶人數多寡及獲批的職津金額,現金獎勵均會劃一派發,不受影響:
- 第一筆 ($10,000):成功達到連續獲發兩期職津要求後發放(最早預計於2027年年底獲發)。
- 第二筆 ($15,000):如住戶於次年持續工作並繼續符合上述資格要求,即可獲發第二筆獎勵。
- 第三筆 ($20,000):如住戶於第三年持續工作並繼續符合上述資格要求,即可獲發第三筆獎勵。
- 派發方式:所有款項將直接存入申請人申領職津時所填報的指定銀行帳戶。
簡易申請程序 毋須額外登記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過渡在職家庭津貼試驗計劃」的申請程序非常簡便。所有類別的綜援住戶均可參與,過程完全毋須另行登記,亦不需要填寫或遞交任何額外的計劃登記表。住戶只需按照一般程序,正常填寫並提交「在職家庭津貼」申請即可。
職津辦會在政府內部直接與社會福利署進行自動化的資料比對,以識別潛在的合資格住戶。一旦確認相關資格,職津辦便會主動向這些合資格住戶發出通知信,詳細說明領取現金獎勵的具體要求及相關詳情。
2大情況或失去領取獎勵資格
在申請及過渡期間,申請人需留意以下特殊情況,以免失去領取獎勵的資格:
- 重返綜援計劃:一般而言,如住戶在獲發現金獎勵後重返綜援計劃,即使日後再次離開綜援並加入職津,亦將不再符合領取餘下現金獎勵的資格。
- 家庭成員變動:若在職津申領月份內住戶成員組合有變更,只要該住戶中仍有「合資格的前綜援人士」,便會視作繼續符合資格。
資料來源:關愛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