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講住電話過馬路險象環生 獲港人1句說話救一命 事後感恩:如不是好言相救就不好說了

更新時間:13:01 2026-01-05 HKT
發佈時間:13:01 2026-01-05 HKT

港府近年致力宣傳行人過馬路時要注意安全,不應使用手提電話,亦有推出輔助裝置加強行人的過路安全。一名內地男近日網上發文,表示自己於在中環過馬路時,因「跟朋友電話聊天」而險象環生,幸得1名港人的1句說話救一命。事後樓主亦有作出反省,「如不是好言相救就不好說了」,詳情即看下文!

內地男中環德輔道中過馬路險象環生 幸得港人1句說話救一命

一名來自廣東的內地男近日於小紅書發文,指自己在中環德輔道中跟隨1名港人,橫過既沒斑馬線亦沒有紅綠燈的馬路。由於樓主當時「跟朋友電話聊天」,未有為意「左邊有巴士和貨van(輕型客貨車)駛過來」。幸好得到身旁1名港人,以「標誌性的港式粵語」輕聲作出提醒:「睇車!」令樓主及時回個神來,快步走到行人路,承認「如果不是那位仁兄好言相救,萬一那輛van(輕型客貨車)突然快駛,就不好說。」

樓主表示,該名作出提醒的港人聲線「溫柔、體貼、斯文、彬彬有禮,仍然在我腦海回蕩不止」。樓主除了感謝該港人外,亦會警惕自己不要邊打電話邊過馬路。

網民籲內地客在港過馬路要小心 港法例明文約束過馬路行為

有網民表示,內地客在港過馬路要小心,因過馬路習慣存在文化差異,「內地同胞習慣車讓人,來香港真要小心過馬路」,「所有行人都要禮讓車子的」。有網民則認為大部分香港人都是非常友善:「香港人並不冷漠,或許他們看起來是,提供實際協助是真的!」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行人的責任」一節,任何人都不得在以下情況橫過馬路:

  • 不得在以下情況橫過馬路 —
    • 身處斑馬綫控制區內,但卻不在斑馬綫上;
    • 身處距離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15米範圍內,但卻不在該等交通燈所運作的過路處;
    • 身處距離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或該天橋或隧道的任何部分15米範圍內,但卻不使用該天橋或隧道;或
    • 違反穿著制服的警務人員、穿著制服的交通督導員或學校交通安全隊員的指示;
  • 不得在過路處停留超過行畢該過路處所需時間;
  • 不得攀越或穿過任何路邊圍欄或中央分道帶而進入車路;或
  • 不可不遵從附表1第124、125、126、137或159號圖形所示類型交通標誌所顯示的規定。  (1987年第242號法律公告)


文:TF
資料及圖片來源:小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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