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擬增設第二級拖欠供款附加費 目標年中前提交具體建議
更新時間:10:27 2026-03-29 HKT
發佈時間:10:27 2026-03-29 HKT
發佈時間:10:27 2026-03-29 HKT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今天(29日)發表網誌,指積金局建議增設第二級拖欠供款附加費,以促使違規僱主及早繳清拖欠供款及附加費,加強保障僱員的強積金權益。
劉麥嘉軒表示,積金局對懷疑拖欠強積金供款的情況,會主動跟進及果斷執法,包括向有關僱主發出「強積金供款及附加費繳款通知書」,要求14日內補交強積金供款,並按法例要求徵收相等於欠款金額5%的附加費,而這筆附加費會全數存入受影響僱員的強積金帳戶作為補償。
每月平均發3.1萬張通知書
截至今年2月,2025至26財政年度每月平均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約55億元。因個別僱主沒有依時供款,積金局每月平均發約3.1萬張通知書,當中只有約16%違規僱主按要求在14日限期內繳清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費。

積金局每月平均發約3.1萬張通知書。
積金局會繼續積極跟進餘下通知書逾期後仍然拖欠供款的個案,根據過往經驗,約一半違規僱主在供款日後約4個月內繳清欠款及附加費。如違規僱主持續拖欠供款及附加費,積金局會採取法律行動,代受影響僱員入禀法庭循民事途徑追討欠款。不過,每年有約千多萬元供款及附加費,因涉及已清盤或破產的僱主等情況而未能追回。
諮詢勞工團體及商會等持份者
根據現行法例,無論拖欠時間多久,附加費劃一按欠款金額計算徵收5%。劉麥嘉軒指,延遲繳清拖欠供款和附加費,不但影響被拖欠供款僱員的權益,亦對一向奉公守法的僱主不公平。因此,積金局建議引入第二級附加費,若違規僱主過了一段時間仍未清繳款項,將被徵收新增的第二級附加費。
她補充,有關供款及附加費會全數存入受影響的打工仔女的強積金帳戶。積金局將會就兩級附加費的建議諮詢勞工團體及商會等持份者,聽取他們的意見,包括引入第二級收費的適切限期及水平,目標是在今年年中前向政府提交諮詢結果及具體建議,為下一步的立法工作做好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