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栢芝發聲明反擊前經理人:外洩訴訟文件恐構成藐視法庭  余毓興不服敗訴表明舉報

更新時間:16:01 2026-06-25 HKT
發佈時間:16:01 2026-06-25 HKT

藝人張栢芝與前經理人余毓興的合約糾紛,日前經高等法院裁定張栢芝勝訴並兼得訟費。然而,這場官司的餘波並未平息。余毓興前日(23日)發表聲明揚言將行動升級,預告將向執法部門舉報;針對前經理人的連串動作,張栢芝今日(25日)透過代表律師作出強硬反擊,發出公開聲明警告:若有人公開披露民事訴訟案的文件及內容,隨時構成藐視法庭。

張栢芝警告違者隨時面臨監禁

在今日發布的聲明中,張栢芝的代表律師,引用了香港終審法院於2014年的案例原則,指出凡在香港民事訴訟中獲披露文件的人士,均被視為向法庭作出了莊嚴及具約束力的承諾,絕對不能在該訴訟程序以外使用相關文件或其內容。聲明嚴詞指出:「任何違反該承諾的行為,均可能構成藐視法庭,並可招致包括監禁在內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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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栢芝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律師團隊同時強調,雖然相關人士可以向法庭申請解除上述承諾,但截至目前為止,張栢芝及其法律代表從未接獲任何相關的申請。因此,所有訴訟文件的使用依然受香港有關藐視法庭的法律嚴格規範(已公開頒布的判決書及其報導除外),而張栢芝小姐將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張栢芝對勝訴沒有回應

這場恩怨源於早前余毓興及經理人公司 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 入稟控告張栢芝,指控她收取高達 4,276萬元的預支片酬後,未有履行電影合約。經審訊後,法官歐陽浩榮宣判張栢芝勝訴。當時張栢芝僅透過經理人淡然表示「沒有任何回應」。

張栢芝前經理人不服敗訴

不過,敗訴的余毓興於23日向傳媒發聲明,直指對裁決感到「震驚與無法接受」,並質疑張栢芝與證人周靜儀的法庭證詞。他揚言已委託律師,將於一周後向多個執法部門進行舉報,試圖透過刑事調查來釐清出入境、支票及稅務等紀錄,令事件恐由民事合約糾紛升級為刑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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