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7類人才計劃受養人 可入讀公營學校
更新時間:08:30 2026-07-14 HKT
發佈時間:08:30 2026-07-14 HKT
發佈時間:08:30 2026-07-14 HKT
政府全力「搶人才」,繼高才通等人才計劃受養人後,當局新增持7類旅行證件者的受養人,可入讀公營學校,包括一般就業政策(技術專才類別)、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技術專才類別)及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當局強調,持證人獲取錄入學時,其在港逗留期限須仍然有效。
主要新增4類受養人證件
新增7類旅行證件持有人,包括一般就業政策(技術專才類別)、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技術專才類別)、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及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受養人證件;其餘3類則涉及持證人被裁定違反承諾或逗留條件後的兩個月內,或遭解除合約後指定期限。當局強調,公營學校學位只限持有指定證件的人士入讀,包括出生證明書、身份證及指定旅行證件,而持證人在獲取錄入學時,其在港逗留期限須仍然有效。在旅行證件或護照的入境印鑑上註有「訪客」簽注,或於入境時獲發印有逗留條件為「訪客」的入境標籤的兒童,均不會獲得本港任何學校取錄。
教育局去年修訂申請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及資助的資格,列明28/29學年起居港滿兩年的「人才子女」才符合資格,27/28學年過渡期要求居港一年,今年9月入學者則不受影響。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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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PAS公布修訂資助課程申請資格 人才子女須居港2年 明年設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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