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布「私立學校名冊」條件 要求3範疇達標
發佈時間:17:26 2026-04-14 HKT
繼年初推出《私立學校實務守則》後,教育局昨公布加入「私立學校名冊」的具體條件,要求私校須在三大範疇達標,包括在註冊後運作至少兩年,財政上不能「資不抵債」;如就讀學生總數未達100人,校方須書面陳述。副秘書長李碧茜網上撰文指,「私校名冊」推動私立教育邁向更高水平,贏得家長與社會信賴。
教育局昨發出通告,交代「私校名冊」申請程序、審核機制等詳情,有意加入名冊的私校須在「符合相關規定」、「學校管治」及「保障主要持份者權益」三個關鍵項目達到一定水平。在財政方面,私校須申報過去兩個年度的財政狀況,並沒有「負淨值」,即「資不抵債」情況;亦須申報有否拖欠租金、薪金等情況。私校的總取錄學生人數須達「令人滿意」水平,校方須申報是否達到至少100人就讀,否則須書面陳述。
首批5月18日前提申請
當局強調,如經核實有不符情況,可能取消私校的表列資格,而當局在審核來年「私校名冊」時,亦可要求表列學校提交資料或證明,確認其持續符合加入條件,如校方未能提供,或經證實違反《教育條例》、《教育規例》、《私校實務守則》等指引,當局將視情況審議,甚至取消表列學校的資格。
首批加入「私校名冊」的學校,須在下月18日之前提交申請。副秘書長李碧茜昨網上撰文指,「私校名冊」透過清晰的標準與自願參與的機制,審慎平衡「規範」與「自主」,增加公眾對合規私校的了解,形容私校透過參與名冊,有助在競爭中樹立信譽,同時為家長提供清晰及可靠的參考依據,「讓家長不再因資訊不足而難以選校」。
她亦提到,教育局已成立私立學校諮詢委員會,非官方成員涵蓋大專界、學界、法律界及家長代表。委員會上月已召開首次會議,接納私校進入「私校名冊」的具體要求。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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