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大學問責協議 院校倘違反可被收回撥款

更新時間:12:57 2025-07-29 HKT
發佈時間:12:57 2025-07-29 HKT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近日上載8間資助大學與教資會簽訂的《2025-28三年期大學問責協議》,協議列明,如大學發生嚴重的情況,例如院校管治有重大缺失或違反香港法例等,政府或教資會有權調整大學撥款,包括收回已撥出的資助。政府亦為各大學新訂出六大策略方針,包括大學要致力為本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貢獻,也應遵循中央政府就香港未來給予的建議和指引。

須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大學問責協議》旨在提升教資會資助大學的問責性及其表現的透明度。教資會與八大於2019年簽署首份適用於2019-22三年期的協議,其後分別簽署適用於2022-25三年期及2025-28三年期的更新協議。新一份協議中,除了載列分配2025-28三年期撥款的整體策略性方向和原則外,亦載有各種表現指標,以助教資會根據大學的個別情況而評估其表現。

對比以往的協議,新一份協議加入有關調整撥款的段落,要求大學高層同意若大學發生嚴重問題,教資會或政府有權調整撥款。協議列舉的例子包括院校管治有重大缺失、違反香港法例、於收生及入學監察工作的結果未如理想等。

新協議亦訂出六大策略方針,需要在此三年期實施,包括要求大學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尤其是「科教興國」,又指大學要把握機會為香港融入國家發展作出貢獻,檢視其策略及優次等。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