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議員關注修例後專上學院收生 教局:院校學生人數僅屬註冊規定之一
發佈時間:10:52 2025-05-07 HKT

立法會現正處理《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修例工作,教育局近日提交文件,就早前會議上有多名議員詢問當局會否就院校收生人數設立統一標準,以達至條文修訂後列明的「(讓學院提供)有意義的學習環境及體驗」,教育局最新回應指「學生人數一直僅屬眾多註冊和維持註冊須符合的指明規定之一」,教育局局長在判斷某院校是否合資格註冊時,亦會全面考慮其他影響因素,例如校舍、設施、教師等。
局長會全面考慮各影響因素
《2025年專上學院(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將於本周五開會,繼續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立法會昨上載教育局最新提交的文件,其中包括上月中舉行會議後的跟進行動。
對於有多名立法會議員在上月會議關注院校的收生人數標準,當時教育局副秘書長李忠善回應指,局方無意就收生人數劃線,因有些院校反映只想專精某些學科,重申當局不會輕率運用取消院校註冊的權力。教育局在最新提交的文件中再作回應,指局長在判斷某院校是否合資格註冊時,「會全面地考慮擬議第320章修訂第4(1)條指明的各項規定,當中包括其他影響學院的學習環境及體驗的因素,例如校舍、設施、教師等。」
有議員以往亦曾表達關注,憂慮現時部分專上院校的學生人數長期不足,修例後或令院校擔心會否因而被取消註冊,甚至掀起「取消註冊潮」。教育局在最新回應中表示,建議修訂有關學生人數的條文「旨在進一步訂明有關人數須足以提供有意義的學習環境及體驗,以釐清相關要求,確保整體教學質素」。教育局重申,學生人數一直僅屬眾多註冊和維持註冊須符合的指明規定之一。
另一方面,早前有議員關注如何處理有院校的校董會主席一職出現空缺的情況,教育局回應指,按現行第320章的機制,院校一般會在校董會主席一職出缺前商議新主席安排,並按程序尋求常任秘書長批准相關註冊申請,如有需要也會作署任安排。
校董會主席長期出缺須解釋
教育局續指,如某院校出現校董會主席一職長期出缺,以致影響學院管治及運作的情況,局長可根據新訂的取消註冊程序作出相關跟進,包括要求學院就該情況給予解釋,並予以糾正,「考慮到學院是以私營及自負盈虧的運作模式,我們認為賦權教育局委任人士出任某學院的校董會成員並不合適。」
至於在院校註冊規定方面,教育局指出,為了讓院校更清楚了解各項註冊規定的實際要求,教育局會與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緊密合作,全面檢視機構評審的相關指引,並適時頒布更新的指引,清晰訂明修例後有關具體要求、標準及所需的證明文件等,供相關學院參考。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