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教師《基本法》測試 明年初設兩輪
更新時間:01:28 2021-11-1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1-11-1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1-11-12 HKT
(星島日報報道)公營學校新聘任教師下學年起須通過《基本法》測試,教育局昨公布詳情,與公務員事務局《基本法》測試看齊,限時二十分鐘作答十五題多項選擇題,答對八題或以上始算及格,當局將於明年一月及二月,以先導形式舉辦兩輪測試。至於日薪代課、外籍英語教師等,測試要求暫不適用。
教育局昨向全港公營中小學及特殊學校發通告,宣布明年一月及二月以先導形式,為教師舉辦兩輪《基本法》測試,首場測試將於一月八日舉行,下周一起接受網上報名,名額以先到先得安排。測試內容及形式會參照公務員事務局《基本法》測試(BLT)的安排,限時二十分鐘內,在十五題多項選擇題中答對八題或以上,即在滿分一百分中取得五十三分或以上,會被視為及格。
測試結果只適用於二二/二三學年的新聘任教師,及格者方獲學校考慮聘用,涵蓋公營學校新聘的常額教師,包括新入職、轉校、以現金津貼支薪轉為以薪金津貼支薪的教師,以及月薪臨時教師,亦適用於包括校長在內,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如教師曾參加BLT並獲五十三分或以上,被視為已符合相關要求;日薪代課、按「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畫聘用、以現金津貼支薪的教師,測試要求暫不適用。
教育局指會探討日後測試模式,包括考慮委託提供考評服務的機構,以自負盈虧模式舉辦測試,提供更方便及快捷的測試服務。當局亦考慮日後把要求推展至直資學校、參加幼稚園教育計畫的幼稚園等。若公務員事務局更新BLT,教育局亦參考其經驗和意見,訂定二三/二四學年及往後的安排。
當局亦指,如超額教師被辦學團體調配至另一所屬校,原則上屬新聘任教師,須符合測試要求,但校方可代為申請酌情考慮有關安排,並須提供辦團發出的證明文件,當局將按個別情況考慮。
教育局昨向全港公營中小學及特殊學校發通告,宣布明年一月及二月以先導形式,為教師舉辦兩輪《基本法》測試,首場測試將於一月八日舉行,下周一起接受網上報名,名額以先到先得安排。測試內容及形式會參照公務員事務局《基本法》測試(BLT)的安排,限時二十分鐘內,在十五題多項選擇題中答對八題或以上,即在滿分一百分中取得五十三分或以上,會被視為及格。
測試結果只適用於二二/二三學年的新聘任教師,及格者方獲學校考慮聘用,涵蓋公營學校新聘的常額教師,包括新入職、轉校、以現金津貼支薪轉為以薪金津貼支薪的教師,以及月薪臨時教師,亦適用於包括校長在內,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如教師曾參加BLT並獲五十三分或以上,被視為已符合相關要求;日薪代課、按「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畫聘用、以現金津貼支薪的教師,測試要求暫不適用。
教育局指會探討日後測試模式,包括考慮委託提供考評服務的機構,以自負盈虧模式舉辦測試,提供更方便及快捷的測試服務。當局亦考慮日後把要求推展至直資學校、參加幼稚園教育計畫的幼稚園等。若公務員事務局更新BLT,教育局亦參考其經驗和意見,訂定二三/二四學年及往後的安排。
當局亦指,如超額教師被辦學團體調配至另一所屬校,原則上屬新聘任教師,須符合測試要求,但校方可代為申請酌情考慮有關安排,並須提供辦團發出的證明文件,當局將按個別情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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