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明年起 上課日須升掛國旗

更新時間:03:28 2021-10-1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1-10-12 HKT
  (星島日報報道)隨着經修訂的《國旗及國徽條例》上周五刊憲生效,教育局昨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要求中小學及特殊學校明年起,必須逢上課日升掛國旗,並每周舉行一次升國旗儀式;即使學校因故停課,只要有職員回校當值,亦須懸掛國旗。當局亦要求升掛別國國旗的國際學校,須同時升掛中國國旗。
  因應經修訂的《國旗及國徽條例》生效,當局將國旗和國徽納入中小學教育,規定所有中小學及特殊學校,須教育學生國旗與國徽的歷史及精神、國旗升掛及使用規範,以及升國旗儀式當守的禮儀。明年元旦日起,全港學校須於每個上課日、元旦日、特區成立日及國慶日升掛國旗,以示對國家尊重及提升師生的國家觀念;學校亦須每周舉行一次升旗儀式,期間須奏唱國歌,而元旦日、特區成立日、國慶日當天,或前後的上課日均須舉行升旗儀式。
  至於開學日、開放日、畢業禮等重要日子與特別場合,當局強烈建議學校舉行升旗儀式。當局在「常見問與答」亦列明,即使因特殊情況暫停面授課堂,只要學校仍然開放,有職員回校執行職務,校方便應安排升掛國旗;一般情況下,學校亦不應以播放升國旗儀式的影片,取代實體的升旗儀式,但可以實體及現場直播方式同時進行。
  幼稚園方面,因應校舍等條件限制,當局要求盡可能升掛國旗及區旗;若幼稚園備有可移動式旗杆,須在元旦日、特區成立日及國慶日的慶祝活動,舉行升國旗儀式。國際學校及非本地課程的私校,當局鼓勵按實際情況,升掛國旗區旗及舉行升旗儀式,讓不同種族或國籍學生,了解身處國家的文化及歷史。當局亦要求升掛其他國家國旗的國際學校,須同時升掛中國國旗,並須置於中心、較高或突出的位置。另外,專上院校亦須參照相關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