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明年起 上课日须升挂国旗

更新时间:03:28 2021-10-12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1-10-12 HKT
  (星岛日报报道)随着经修订的《国旗及国徽条例》上周五刊宪生效,教育局昨向全港学校发出通告,要求中小学及特殊学校明年起,必须逢上课日升挂国旗,并每周举行一次升国旗仪式;即使学校因故停课,只要有职员回校当值,亦须悬挂国旗。当局亦要求升挂别国国旗的国际学校,须同时升挂中国国旗。
  因应经修订的《国旗及国徽条例》生效,当局将国旗和国徽纳入中小学教育,规定所有中小学及特殊学校,须教育学生国旗与国徽的历史及精神、国旗升挂及使用规范,以及升国旗仪式当守的礼仪。明年元旦日起,全港学校须于每个上课日、元旦日、特区成立日及国庆日升挂国旗,以示对国家尊重及提升师生的国家观念;学校亦须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期间须奏唱国歌,而元旦日、特区成立日、国庆日当天,或前后的上课日均须举行升旗仪式。
  至于开学日、开放日、毕业礼等重要日子与特别场合,当局强烈建议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当局在「常见问与答」亦列明,即使因特殊情况暂停面授课堂,只要学校仍然开放,有职员回校执行职务,校方便应安排升挂国旗;一般情况下,学校亦不应以播放升国旗仪式的影片,取代实体的升旗仪式,但可以实体及现场直播方式同时进行。
  幼稚园方面,因应校舍等条件限制,当局要求尽可能升挂国旗及区旗;若幼稚园备有可移动式旗杆,须在元旦日、特区成立日及国庆日的庆祝活动,举行升国旗仪式。国际学校及非本地课程的私校,当局鼓励按实际情况,升挂国旗区旗及举行升旗仪式,让不同种族或国籍学生,了解身处国家的文化及历史。当局亦要求升挂其他国家国旗的国际学校,须同时升挂中国国旗,并须置于中心、较高或突出的位置。另外,专上院校亦须参照相关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