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熱話|中二生不適打電話致電母親接放學 被指違反校規兼欺騙老師 面臨記缺點及小過?
發佈時間:21:16 2026-10-08 HKT
每間學校都有校規。有家長在社交網站上分享,指兒子在天水圍一間中學讀中二,日前因為身體不適到學校醫療室休息,期間因用手提電話致電家長,涉違反在校使用手機的規定,而面臨紀律處分。不過,不少輿論卻力撐學校做法,指可以用學校固定電話,或要求學校書記代為致電,違規便是違規。
該名媽媽在社交平台Threads上分享,事發當日,她曾收到學校書記的電話,指兒子身體不適,提醒她放學時留意兒子情況。
直到下午放學後,她在3點47分傳送訊息給兒子了解,兒子在學校內用手提電話致電她,指由於仍然不適,叫她前往學校接放學,但被老師發現違規在學校使用手提電話。

雖然兒子已經向老師解釋,自己是因身體不適通知家長來學校接放學,打完電話已經關機,但老師認為他違反校內使用手機規定,還指他「欺騙老師」。家長其後再留言,表示已經到學校見老師,獲告知兒子要記一個缺點和一個小過。
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有人認為學校可以酌情處理,畢竟是因為身體不適通知家長,沒有必要記過。
但更多人認為,學校校規規定不能在校內使用手提電話,學生有需要可以去校務處借電話,或者要求學校書記代為通知。有不願具名的老師表示,現時不少學校都規定,學生在學校範圍內不能使用手提電話,俗稱「見光死」,以及不能佩戴有通訊功能的電子手錶,甚至有些學校要求學生離開學校大門一段距離才能使用手提電話。
有不願具名的老師表示,現時不少學校都規定,學生在學校範圍內不能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立即紀律處分,俗稱「見光死」,另外,不能佩戴有通訊功能的電子手錶,甚至有些學校要求學生離開學校大門一段距離才能使用手提電話,如果學生有需要,可以到校務處借用電話或由學校職員代為聯絡。
《星島教育》向涉事中學查詢,校方表示學校本著以教育為先,不便以學生行為作出回應。據知,學生被記過涉及其他違規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