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新規 校園欺凌男生可罰鞭打

更新時間:03:00 2026-05-0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5-07 HKT

  新加坡教育部4月公布新指引,校園欺凌(包括網絡欺凌)案的男學生可被處以鞭打懲罰,最多3下。教育部長李智陞周二對國會表示,這項處罰僅會作為最後手段,並配合嚴格的保護措施。
團體指損害兒童身心健康
  人權團體經常批評新加坡校園體系和刑事司法中仍存在體罰。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國際組織反對對兒童使用體罰,認為體罰會損害兒童的身心健康,並隨着時間的推移加劇行為問題。世界衛生組織去年發布的報告也指出,「目前有壓倒性的科學證據顯示,對兒童體罰不僅伴隨多重傷害風險,且毫無益處」。
  新加坡教育部為了協助學校應對欺凌等嚴重的學生不當行為,4月15日發布一系列更嚴格的新指引,包括違規的男學生最重可遭鞭打3下。國會議員希望了解校園欺凌事件如何使用鞭打處罰,周二進行質詢。李智陞回覆說,只有在學生不當行為嚴重,且所有其他紀律措施都不足以導正時,學校才會施以鞭打。
  他還表示,為了確保受罰學生安全,學校會遵循嚴格程序,例如必須經過校長批准,且只能由授權教師執行。他也指出,由於新加坡的刑事訴訟法禁止對女性施以體罰,因此體罰僅適用於小學高年級(9-12歲)以上的男學生。
  李智陞補充說,學校將考量多項因素來決定是否處以鞭打懲罰,例如學生的成熟度,以及是否有助其從錯誤中學習和理解自身行為嚴重性;學校後續也會繼續「關注學生身心狀況及改善情況」,包括提供輔導。
  當地《聯合早報》發表社論說,在漢語中,「教鞭」一詞的構成,就富含教育在東方文化中的古典意義——為師者身兼「教」和「管」的雙重責任與神聖使命。校園裏的教鞭若能發揮作用,監獄里的刑鞭就能擱置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