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作買家拖欠餘款 林建名遺產執行人追160萬

更新時間:03:00 2026-08-1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8-18 HKT

  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長子、大名娛樂老闆林建名的遺產執行人於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向畫作《梅友興會圖》(四聯屏)的買家追討160萬元回購畫作的餘款。入稟狀指,買家早前與遺產執行人達成協商,以320萬元分四期回購畫作,惟買家支付首兩期後便沒有再付餘款,故入稟追討餘款及訟費等。
  原告為已故林建名的遺產執行人律師周炳朝,被告為蕭揚。入稟狀指,根據雙方於2024年6月達成和解契約,被告應以320萬元分四期從原告購回一幅名為《梅友興會圖》(四聯屏)的畫作,該首兩期款項已於今年7月全額付清,惟多次催促被告後,被告仍未支付餘下兩期款項共160萬元,故入稟向被告追討餘款,以及利息及訟費。
  案件編號:HCA142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