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交流會 校友關注新增罷免校長副校條件
發佈時間:03:00 2026-06-06 HKT
中文大學校董會相隔3年再提出修訂《中大條例》,昨舉行兩場閉門交流會,供學生、教職員及校友參與。有與會者關注校友顧問委員會取代校友評議會,質疑做法形同「間選」及「橡皮圖章」,校方質疑評議會成員多達30萬人,根本無法議事,形容評議會發聲是「假象」。會上亦關注新增罷免校長及副校長條件、規管使用校名等。代表校方的常務副校長潘偉賢形容會上氣氛良好,有助政策條文訂得更清晰。
中大校董會兩場交流會昨舉行,參加學生、校友及教職員需預先登記,進場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二維碼。首場交流會約有50人參加,校方由常務副校長潘偉賢、副校長(教育)金國慶、協理副校長(學生體驗)兼大學輔導長高永雄、大學秘書長黃陳慰冰代表出席。據了解,席間有人關注校友顧問委員會取代校友評議會,質疑顧問委員會由校友會提名的做法屬間接選舉,憂慮變成「橡皮圖章」,難以代替其餘眾多成員作決定。校方解釋,雖未訂定校友顧問委員會的組成細節,惟現時評議會成員多達30萬人,現實上無法召開會議,形容在評議會發聲是「假象」,「好似可以,但實際上不行」。
校方指評議會實際上無法議事
校方續稱,校友會運作一直很民主,利用其網絡選出代表,只要運作順利,校友始可真正發聲,並相信與校友關係越來越好。有出席者提到顧問委員會由校友組織提名,校董會有沒有權力取消資格,校方以屬假設性問題為由,在會上未作回應。
有出席者關注修例增加罷免校長及副校長條件,重提3年前副校長吳樹培被解僱。校方回應稱,過去條文以「好的因由」(good cause)表述過於抽象籠統,但難以列出所有不適當行為,強調修例旨為保護持份者,其他院校亦有類似條文,又形容現時任命副校長僅需多數通過屬「兒戲」,必須更嚴肅和認真看待。
今次修例亦新增條文,禁止未經校董會同意使用大學名稱。多名出席者問及執行細節,包括如何處理自發組織使用校名、學生製作T恤展示校名及學系、有公司使用「中大」名稱等。校方重申,條文防止非中大人士冒用大學名稱,涉及規管,日後將在政策上表達得更清楚,但承認成立組織時「需要多一點批准」。至於會否對商業機構不正當使用設立罰則,校方稱有複雜性,但可預防其他機構侵權,「將親生仔寫返入族譜」。
潘偉賢在會後向傳媒稱,交流會氣氛非常好,樂見應被關注的問題有所討論,而參與者提出不少意見,每人關注點不同,校方將在政策中更清晰處理。為期6星期的修例諮詢期將於6月23日截止,校方將於今年第二及三季,整理及分析意見向校董會匯報,預計26/27年度提交立法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