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橫跨兩線撞穿梭巴 的哥囚15月停牌兩年
更新時間:03:00 2026-06-05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6-05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6-05 HKT
67歲的士司機前年深夜接載兩名乘客前往將軍澳時超速駕駛,途經秀茂坪順利邨道之際更一度橫跨兩線,終不慎撞上停泊在左線的穿梭巴士,導致兩名乘客受傷送院。的士司機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辯方求情指司機駕駛時沒有使用手機及與他人交談,法官練錦鴻直指被告非一時缺乏專注及判斷錯誤才導致意外發生,本案屬超速駕駛,萬幸兩名乘客沒有永久性傷害,乃判處被告入獄15個月及停牌兩年,另須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練官判刑時指,被告吳達俊在案發時超速駕駛,在駕駛的途中,左線不時有車輛停泊在路邊,故被告在意外發生前,理應知道有駕駛者會將左線作為臨時泊車地點,被告非一時缺乏專注及判斷錯誤導致意外發生,而被告危險駕駛的行為導致車上兩名乘客受頗嚴重的傷害,儘管被告並非故意為之,惟被告的駕駛行為低於及格的駕駛者,念被告沒有類同的嚴重定罪紀錄,判處被告監禁15個月及停牌兩年,另須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車上兩乘客受傷
案發前年8月24日晚上11時許,被告以每小時60公里的車速沿順利邨道行駛,惟該路段的訂明速度限制為每小時50公里。被告更將車輛橫跨在兩條行車線中間,當時有一輛穿梭巴士停泊在左一線,惟被告在沒有減速的情況下撞上巴士的右邊車尾。兩名乘客均受嚴重傷害,男乘客受到創傷性腦損傷伴有複雜性面部骨折等,接受手術後留院40日,女乘客身體多處擦傷及骨折。同月28日,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聽到車上兩名乘客大叫時,才注意到該車輛。
案件編號:DCCC43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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