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入食肆收逾1400申請 食環署公布指引
發佈時間:03:00 2026-05-23 HKT
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的《2026年食物業(修訂)規例》已生效,截至昨午12時,食環署收到超過1400宗申請。署方昨亦公布《良好作業及行為指引》,指引涵蓋食肆經營者、攜狗顧客及一般食客的注意事項,當中建議每名成人不宜攜帶多於兩隻狗隻,並須以牽引帶控制狗隻;食肆可按實際情況訂定狗隻總數上限及允許進入時段,並須嚴守不得容許狗隻上餐桌等牌照條件。
每人帶不多於兩隻 須用牽引帶
《良好作業及行為指引》建議每位成人食客不宜攜帶多於兩隻狗隻,狗隻必須由成人以長度不超過1.5米的牽引帶穩妥牽引,或縛在固定附着物上,絕對不得交由未成年人士牽引。食肆可按店舖面積、座位間距及顧客流量等實際情況,自行訂定狗隻總數上限,並決定允許狗隻進入的時段及日子。
根據持牌條件明確規定,食肆絕對不容許狗隻處於任何餐桌上,亦不得容許狗隻使用食肆的可重用餐具。如顧客打算餵食狗隻,必須自備專用的食物、飲品及餐具,並切勿要求食肆員工協助加熱狗隻食物,同時食肆不得烹煮或準備狗用食物。
至於座椅安排則由食肆自行決定,惟應盡量避免大型狗隻上座。若食肆設有食物輸送帶,或座椅由吸水物料製成,應要求狗隻留在地上或使用寵物尿墊。任何與開放式廚房相連的吧枱座位,均不得安排攜狗顧客就座。
若有狗隻在處所內排泄,食肆經營者須即時徹底清潔及消毒,《指引》要求食肆制訂清晰的排泄物處理安排,若要求食客自行處理,員工應適時提供協助;如食肆代為處理並收取清潔費,必須在「顧客須知」中清楚列明以減低爭議。當員工處理排泄物時須穿戴防護裝備,並將廢物棄置於專用垃圾桶。
如狗隻出現持續吠叫、具攻擊性行為或造成滋擾,食肆應請攜狗顧客採取適當控制措施,包括暫時將狗隻帶離處所。若有其他顧客感到不安,食肆應盡量提供協助,如更換座位或提供外賣包裝等。萬一發生狗隻咬人事故,食肆應提醒涉事攜狗顧客報警。
持牌條件規定,食肆經營者必須在事故發生起計兩個工作天內,向食環署署長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