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伯持刀背後襲何太認傷人罪候判

更新時間:03:00 2026-05-2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5-21 HKT

  「何伯」何煊及「何太」葉秀定屯門互毆案,何伯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意圖傷人罪。何伯案發時從後用摺刀向何太施襲,並一度嘗試戳何太的眼和鼻,反遭何太咬手及掐住頸。事件由鄰居通知保安後報警處理,現場留下滿地血跡。何伯昨求情稱「希望法官大人從輕發落」,他亦將於審訊中出庭頂證何太。法官陳廣池指傷人罪最高可判囚終生,「判監係無可避免」,下令何伯還柙至6月3日判刑。

79歲被告何煊,被控去年5月30日在屯門欣寶路10號菁田邨菁信樓25樓電梯大堂,意圖使葉秀定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她。何伯昨沒有律師代表,陳官再三向他確認是否毋須請律師及認罪,最終何伯仍選擇親自行事。何伯昨呈上自己親筆、牧師和朋友為他撰寫的求情信,他又求情指「希望法官大人從輕發落」。
警方到場見滿地血跡
  案情指,何伯和何太於2024年3月11日結婚,但2人關係後來變差,何太在社交媒體直播中多次表示想離婚。案發時,儘管婚姻關係緊張,2人仍與何太的19歲兒子同住涉案單位。案發當日早上,何太離開單位及打算返回內地家鄉,她在電梯大堂感到被人從後刺了幾下,轉身便察覺遭何伯用摺刀襲擊,她隨即抓着何伯持刀的手。2人糾纏期間雙雙倒地,何太用手掐何伯的頸,何伯嘗試戳她的眼和鼻,而她則咬何伯的手及大聲呼救。
  何太的兒子其後走出涉案單位及奪走何伯的摺刀。同層男住戶聽到爭吵聲後也出門查看,見到何太跪在何伯身上及雙手掐住何伯的頸,便通知保安,女保安其後報警。警方到場時見現場滿地血跡,他們先嘗試為何太止血,經初步調查後拘捕何伯。
  何伯和何太事後被送院治療,何太後枕部有兩處2厘米裂傷,及左手有一處2厘米裂傷,她接受治療後同日出院。
  控方透露,何伯教育程度是小學,他於2010年開始退休。何伯有一次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案底,他於去年5月在港鐵屯門兆康站用滅蟲噴霧噴射一名女子,被判囚2月、緩刑兩年;何伯在該案保釋期間干犯本案。
將出庭頂證何太傷人
  陳官關注,何太亦因這次事件而被控,她否認傷人罪,將於明年2月11日開審,何伯會否為控方作證。控方表示,警方已就此接觸何伯,得悉何伯願意出庭頂證何太。
  陳官向何伯解釋,意圖傷人罪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由於何伯願意成為控方證人及認罪,他將會獲得減刑,但他在保釋期間犯下本案亦是加刑因素。陳官指「判監係無可避免」,並認為需要專業人士協助理解何伯,故押後判刑及為何伯索取心理專家報告,期間何伯須還柙。
  案件編號:DCCC 151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