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被塞紅包舉報科大教授認收賄候判
發佈時間:03:00 2026-05-14 HKT
香港科技大學時任講座教授劉紅斌承認收受友人4萬元賄款,以利用職權協助安排一名學歷背景及英語能力均不達標的學生面試,並建議取錄該學生入讀科大碩士課程。劉其後再向2名同事派共6000元利是作為「辛苦費」。同事拒絕受賄並揭發事件,涉案學生最終未能成功入讀課程。劉紅斌與涉案友人同被廉署起訴。劉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3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指出,被告行為嚴重破壞行政誠信,且對話紀錄顯示其並非不情願犯案,下令將他即時還柙至5月28日判刑,並須向科大支付4萬元。
被告為63歲時任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劉紅斌及60歲保險中介林珮玲,兩人各被控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劉紅斌另被控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林珮玲一方申請案件押後至6月24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鍾官批准。
涉案學生終未能入學
辯方大律師黃雋文求情時,極力強調劉紅斌過去在學術領域的卓越成就,形容劉紅斌並非貪婪之人,儘管控罪嚴重,但不能定義劉的人格。辯方力陳本案僅為「一次性失誤」,劉的聲譽、學術工作和家庭均受本案影響。辯方續指,劉沒有主動索取報酬,他僅因多年交情而不情願地接受朋友請求。辯方稱科大行政系統的誠信確實受到影響,惟強調有關傷害有限,涉案學生最終未能入學,沒有學生的學額被取代。
案情顯示,案發期間劉紅斌是理學碩士(環境健康及安全)課程的課程總監,他與講師梁瑞宜負責審批申請和進行面試;梁與項目主任麥倩儀則處理入學程序。申請人須持有認可大學的生命科學、化學、環境科學或相關學士學位,且須以不低於第二級榮譽,或總平均成績點(GPA)不低於70%的成績畢業;若學士學位是以非英語授課,申請人須滿足英語能力要求。
相關人士於2025年3月透過林珮玲向劉紅斌表示,可給予數萬元作回報,以確保正在深圳某大學修讀汽車服務工程學士的林正曦入讀上述碩士課程。同年4月7日,劉紅斌要求梁瑞宜安排面試,梁認為林正曦的學歷和工作經驗均與課程無關,但仍依照劉的指示列入面試名單。劉在面試前指示梁「讓他(林正曦)好過些」,面試後梁擔心林正曦的英語水平未必能順利畢業,惟劉提議「我們收他吧」。梁最終給予較高面試評分,林正曦因此獲有條件取錄。
科大其後向林正曦發出有條件取錄通知,劉紅斌在林正曦支付課程訂金後,收到林珮玲轉帳4萬元。劉於5月23日分別給梁瑞宜和麥倩儀一個紅包,聲稱是「辛苦費」。梁打開發現5000元現金,相信是林正曦成功獲取錄的報酬,梁遂報告事件並上繳該5000元現金。梁其後告知劉此舉不妥,劉拒絕收回紅包並指是從朋友獲得,着梁不要再提起;麥同日亦上繳內有1000元的紅包。劉紅斌去年6月19日被拘捕,並在警誡下承認從林珮玲處收受4萬元。
廉署發言人指,廉潔文化是香港學術界的重要基石,對發展香港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十分重要。廉署將繼續致力鞏固教育界的專業誠信,絕不姑息任何破壞學術界廉潔的行為。
科大昨表示,涉案相關人士已離職,且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對個別個案不予評論,又強調對任何違法違規行為採零容忍態度。
案件編號:KTCC 492/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