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露天座位審批「縮時」 簡單個案最快月內獲批

更新時間:03:01 2026-05-13 HKT
發佈時間:03:01 2026-05-13 HKT

  食環署自4月起,聯同各負責部門採用新會審機制和精簡程序處理食肆露天座位申請。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昨開會討論新會審機制,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食環署過去3年平均每年接獲近100宗露天座位申請,由接獲申請至發出批准書的中位處理時間大約是12個月,在新機制下,簡單個案預計約一個月內獲原則上批准。食環署副署長(環境衞生)姚繼卓補充,迄今已經有1宗按照新程序獲得原則性批准的個案。
食環署迄今已批出1宗個案
  謝展寰介紹,在新機制下食肆露天座位申請人可以直接在表格內就關鍵事項提供簡單答案,讓部門迅速掌握所需資料,加快審批。民政事務處亦會同步進行當區的地區諮詢。如沒有部門或地區持份者提出反對,簡單直接個案預計可以在約一個月內獲原則上批准,讓申請人盡快知悉具體牌照要求,待申請人遵辦發牌條件,並經食環署和負責部門確認後,便會正式獲發批准書。
  謝展寰表示,簡單個案約一個月內獲原則上批准,但申請人可能需要就牌照內容做出調整,再經署方確認,才可獲發牌照,故一般需要3至4個月。姚繼卓補充,食肆如已有露天座位牌照,轉讓時可以一同處理,減省申請手續。
  姚繼卓又解釋,可用完全電子方式進行申請,相關申請表以及圖則都可以在網上提交,申請人可登入系統查閱申請狀況。
  九龍中議員楊永杰建議,應擴大諮詢範圍至半徑50米。謝展寰表示,先取25米範圍內意見,相信25米範圍已經包括最直接受影響居民,他認為可以先多聽區議員意見,日後再檢討是否將範圍擴大。具體申請通過與否,會根據反對人數及原因等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