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黑幫衝突奪命「蔥頭」監10年4月
發佈時間:03:00 2026-05-08 HKT
2020年10月尖沙咀樓上酒吧M1 Bar爆發黑幫衝突,和勝和與14K成員因口角升級為群毆及互擲物件,最終釀成1死3傷。審訊後被裁定誤殺、有意圖傷人及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4罪罪成的29歲和勝和男成員本周三被判囚11年4個月,另外6名和勝和男成員承認誤殺、傷人等4罪,高院法官陳慶偉昨判刑時,斥責眾人行為「愚不可及」,即使後悔也難以挽回一條人命,最終判帶頭「吹雞」增援的主腦「蔥頭」謝展聰監禁10年4個月,其餘五名同黨各判囚10年。
陪審團早前裁定兩名青年陳政希(29歲)及王永滐(27歲)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有意圖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四罪罪成。陳政希審前已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本周三已就4罪被判囚11年4個月。王永滐的判刑則押後至5月22日處理。
另外六名和勝和成員,包括楊鎮邦(46歲)、謝展聰(34歲,綽號「蔥頭」)、楊焯熙(29歲)、蔡旻龍(27歲)、黃朗祺(32歲)、許有謙(39歲),早前已承認一項誤殺罪、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一項傷人罪共四罪。
陳官判刑時指,本案雖然沒有使用菜刀、鐵通等傳統武器,但投擲威士忌厚玻璃酒樽等硬物,殺傷力不容忽視。和勝和有預謀地「吹雞」並施襲,有傷者至今仍受傷勢困擾,包括傷者溫少龍眼部受創。
投擲酒樽 威力不容忽視
陳官稱,和勝和大佬「蔥頭」謝展聰帶頭「吹雞」增援,為主腦角色,罪責最重,判囚10年4個月;其他5名被告則於不同階段參與襲擊,基於夥同犯罪原則,與陳政希及王永滐兩人罪責相同,判囚10年。
案情指,涉案酒吧 由「蔥頭」等人持有,場內職員及睇場人士多屬14K。2020年10月6日晚上, 酒吧因疫情關係需於凌晨清場,雙方發生口角後,「蔥頭」遂「吹雞」召集人馬到場,雙方遂爆發激烈衝突,群毆及互擲硬物。期間和勝和成員 「嘉星」手持一整支威士忌玻璃酒樽,擊中36歲男子麥志健額頭,致其頭部重創,即時當場浴血倒地,送院後不治;法醫確認死因為頭部重創。同晚,14K成員溫少龍、蔡亮、馮飈南亦被圍毆擲物受傷,其中溫少龍眼傷至今仍受困擾。
案件編號:HCCC40/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