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司涉非禮押7‧16宣判
更新時間:03:00 2026-04-2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28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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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在警總三度非禮女下屬,包括摸女方臀部、在聚會上捉女方的手摸褲襠等。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辯方指事主證供與其他證人有多處重大分歧,並不可信;而事主情緒低落可能是由於地下情,而非遭被告非禮。裁判官何慧嫻押後裁決至7月16日,期間周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現年51歲被告周毅剛,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昨續由資深大律師許紹鼎代表。控辯雙方均已呈交書面陳詞。控方強調事主X的證供可信,證人亦有觀察到她情緒受困,縱使旁枝末節上有衝突但屬人之常情,並不影響核心議題。辯方指本案具獨特背景,被告交往多年的女友亦是警員,故被告在出軌時需加倍小心,刻意隱瞞避免東窗事發。若被告與X發展地下情的說法有可能屬實,控方便不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曾干犯控罪。
案件編號:ESCC3151/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