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恩健:擬修例瞞報消防設備損壞可判囚
發佈時間:03:00 2026-04-25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昨舉行第19場聽證會,消防處處長楊恩健表示,處方於大火後採取多項措施,包括擬修例加強監管消防承辦商,若隱瞞消防設備損壞或延遲遞交年檢證書,刑罰加重5至10倍甚至監禁,同時引入續牌制度,要求承辦商每3至5年續牌一次,若表現欠佳將不獲續牌。此外,日後如大廈的消防裝置需要關閉,將會由「通知」改為「申請」,並加入審批機制,目前正草擬法例,計劃5月到立法會諮詢,希望今年內完成有關工作,此外,本周起會增加30條電話線至60條;而更換第4代調派系統已進入測試及訓練階段。
委員會昨傳召兩名證人作供,包括消防處助理處長(新界北)鄧榮華及楊恩健,楊亦為出席聽證會最高級政府人員。代表獨立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出,從宏福苑火災可見,不少消防承辦商的行為明顯違規,問消防處最快何時能堵塞漏洞。楊恩健表示,消防處計劃透過修例,將承辦商知道消防設備損壞而不報、延遲遞交年檢證書等的刑罰加重5至10倍,當中包括監禁,同時加入物管公司作為責任人。他續指,消防處會研究引入續牌制度,要求承辦商每3至5年續牌一次,處方審批時會考慮有關公司曾否被控告、扣分制的分數等一籃子因素,令較差的承辦商不能做消防工程。
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改「申請」
楊續指,日後如大廈的消防裝置需要關閉,將會由「通知」改為「申請」,並加入審批機制,審核時會了解有否需要停用、樓宇有否擺放替代設備等,目前正草擬法例,計劃5月到立法會諮詢,希望今年內完成。
楊恩健強調,不會等到法例完成才做,現時消防處在處理「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時,已經會作詳細審視,規定於60日內完成,否則會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他相信每14日申請延期一次的做法有需要,以確保有承辦商跟進。他又指,以往消防處收到大廈消防系統關閉通知後派員到場視察,主要是檢視有否樓宇替代措施。經過今次事件發現有漏洞,及後已推行新做法,會要求同事到場時亦要檢查消防栓、喉轆以及水缸等情况。
杜指出,消防處僅得30條電話線明顯不足以應付緊急情況,早於嘉利大廈大火時已有獨立委員會建議增加999區域指揮中心與警方及消防通訊中心的直線數量,並優化報警查詢流程。
楊恩健坦言,從今次宏福苑火災可見,消防處處理求助電話方面有明顯改善空間。他透露,處方已在本周內即時增加30條電話線,令總數增至60條,兩個月後會進一步增加,務求更快處理市民的救助來電,縮短等候時間。至於999報警記錄轉交消防處時出現的重複、斷線等交接問題,楊恩健承認未必全屬技術故障,部分涉及溝通及行政措施,他承諾會着手改善相關流程。
杜續指,消防處早在2017年已提出更換第4代調派系統,原定2022年落成,惟最終期望落空。楊恩健解釋,系統推遲主要因為期間遇上黑暴事件及新冠疫情,導致進度受阻。他透露,系統現時已進入測試及訓練階段,並認同越早應用越好
陸啟康感謝消防處全面配合調查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關注樓宇天井容易堆積垃圾、阻礙逃生。楊恩健回應稱,消防處一直聯同物業管理公司或樓宇監管機構進行教育工作,同時會聯繫民政事務處及當區防火委員會,聯合地區力量共同處理,從源頭減低火災風險。另外,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委員會感謝消防處全面配合調查,提供大量資料與證據,並由處長親自出席詳細解釋各項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