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女生涉暴動案 控方:環境證供足作推論

更新時間:03:00 2026-04-24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24 HKT

  2019年8月31日港島區發生暴動,21歲法律系女學生湯嘉欣被指參與其中,被控暴動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2021年受審後被裁定兩罪均脫,獲批訟費。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撤銷暴動罪脫裁決,藏武罪的上訴則被駁回;女生之後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絕。案件發還原審法官處理,昨於區域法院審理。控方重申種種環境證供的疊加效應,足以作出合理推論,即被告身處暴動現場,以鼓勵及壯大聲勢的方式參與暴動。辯方則指該些證據無法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帶出推論。法官李俊文將案件定於6月9日裁決,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編號:DCCC 51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