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樓滲水新檢測年中試行 發維修通知大減至14天
發佈時間:03:00 2026-04-15 HKT
不少市民受寓所滲水問題困擾,為加快處理樓宇滲水問題,政府計劃於今年年中以試行方式,在全港實施調查私人樓宇滲水的新檢測程序,包括在首階段使用紅外線分析儀配合原有的電子濕度儀進行檢測。政府發言人表示,先導計劃下,政府向樓上滲水單位發出維修通知的時間,由原先接獲舉報起計約71個工作日,大幅縮短至約14日,令樓上業主能及早維修;政府亦積極推動以調解方式解決住戶之間關於滲水的爭議,冀減少需要政府介入的情況。
現時,滲水辦會分三階段調查:第一階段會派員用電子濕度儀量度,確認滲水存在;第二階段進行排水管色水測試和滲水位置濕度監測;若以上階段調查未能找出滲水源頭,會進行第三階段專業檢測,包括地台蓄水測試、灑水測試,以及使用紅外線分析儀、微波斷層掃描等技術測試後,才發出「妨擾事故通知」,整個流程需時大約71個工作天。
業主未遵可追1.7萬檢測費
發言人指出,當局去年共發出約5000張「妨擾事故通知」,當中超過99%確定是樓上單位滲水。為促使業主盡快履行妥善維修物業的責任,滲水辦將試行新檢測程序,政府人員在第一階段已經會用紅外線分析儀配合原有的電子濕度儀,初步確定樓上是滲水源頭後,隨即向上層單位發出「建議維修通知」,流程大幅縮短至14個工作天。該通知要求樓上業主在一般為期28日的限期內自行檢測和完成維修。
假如「建議維修通知」時限屆滿後滲水持續,滲水辦將同步進行原先的第二及第三階段測試調查,確定樓上是滲水源頭後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並會向上層單位追討相關檢測的成本費用,現時估計不少於1.7萬元。
發言人表示,現行做法下,滲水辦自行承擔相關成本費用,政府希望樓上業主盡快進行檢測維修,履行樓宇安全及保養的責任,而非依賴政府。
同時,政府積極推動以協商及調解方式解決滲水糾紛,包括推出「物業管理公司協助處理住宅樓宇滲水計劃」,現時已有250間屋苑的物管公司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