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聽弒母藏屍床底 精神病漢判無限期醫院令
發佈時間:03:00 2026-04-14 HKT
28歲精神病漢2022年11月在牛頭角上邨住所內殺害50歲母親,藏屍睡床下多日,早前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及誤殺罪,案情指母親失去聯絡多日後,消防員破門而入發現屍體,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時而胡言亂語,看到死者照片時承認殺死了「蜥蜴怪」,又曾聽到聲音促其弒母。法官陳嘉信昨於高院判刑指被告案發時躁狂型分裂情感障礙復發,由於被告不太可能遵從非住院治療,遂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被告黃俊傑案發時25歲,承認於2022年11月30日,在香港九龍牛頭角上邨常榮樓某單位謀殺羅彩橋。
陳官判刑時交代被告中六畢業,曾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修讀電腦科學及中文文憑課程,惟因缺乏興趣遂退學,其後一度任職銷售員,而案發時則無業,依靠綜援維生。
陳官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原罹患思覺失調譜系下的躁狂型分裂情感障礙,案發時復發,思維失常,出現幻覺,嚴重削弱精神行為能力,以致難以分辨對錯。報告亦指出被告對自身病情缺乏認知,加上過去曾有暴力行為需要接受治療,不太可能遵從非住院治療,社區治療療效成疑,為保障被告及社會安全,建議被告留院治療,防止復發。陳官形容本案為悲劇,被告無法控制病情,無法分辨對錯,認為為了保障公眾及被告利益有必要判處醫院令,遂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官歎悲劇 被告無法分辨對錯
被告在2015年確診情感性思覺失調症,案發前1個月覆診時精神狀況良好。母子同居於牛頭角上邨常榮樓單位,11月案發前夕死者致電負責跟進被告的護士,表示被告精神狀態惡化脾氣轉差,曾經徒手襲擊自己及胡言亂語。同月25日死者致電親友指被告禁止其接觸外界,藏起其鎖匙再外出。死者一度報案求助,晚上9時回覆警方指被告已經歸家。警員其後上門看到一切如常,被告應門指死者正在休息。死者從翌日起失去聯絡,同月30日下午消防員上門破門而入,終在睡床下儲物格中發現死者屍體。
被告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時而胡言亂語,交代得悉床下藏屍後不解何故;另一次錄影會面中稱看到死者照片時承認殺死了「蜥蜴怪」,不認識相中人,又曾聽到聲音促其弒母。法醫檢驗無法確定死因,或窒息致死。電話紀錄顯示被告11月26日中午曾搜尋「自衛殺人」、「誤殺」等。兩名精神科醫生診斷後認為被告案發時精神病復發。案件編號:HCCC145,146/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