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放寬填海機制 惟對商業用途仍未「鬆綁」
更新時間:03:00 2026-04-03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03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03 HKT
政府去年修訂《保護海港條例》(《條例》),加強了對維港內大型填海的規管,並簡化為改善維港而進行的小規模填海工程機制。有意見認為,若希望海濱更具活力,應進一步放寬相關規範,建議當局在可接受範圍內,引入更多商業及文化活動。
香港城市設計學會副會長(公共事務)張文政指出,現時即使放寬了部分填海限制,例如容許在特定條件下進行小規模工程,但對於餐飲等商業用途仍然存在較多限制,導致未能夠真正帶動人流與經濟活動。
根據《條例》,改善海港工程涵蓋14項,包括海濱長廊及行人板道、單車徑及觀景台等,未涵蓋餐飲等商業活動。張文政認為,當局可考慮進一步放寬相關規範,讓更多類型的活動,包括餐飲、文化及教育用途得以進駐。
海濱事務委員會主席何文堯表示,在《條例》修訂後,一些地區多年來期望落實的海濱工程將可受惠,如在堅尼地城新海旁路興建行人板道,以及活化九龍城汽車渡輪碼頭。隨着維港兩岸的海濱長廊逐漸成形,社會普遍期望海濱能配備更完善的設施和更優質的體驗,修訂《條例》將有助回應這些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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