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片批評審裁官「垃圾」 潘焯鴻藐視法庭判監一月

更新時間:03:00 2026-04-03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03 HKT

  中科興業董事總經理潘焯鴻5年前被前助手追討欠薪,敗訴後在YouTube影片批評勞資審裁處審裁官為「垃圾」,又在Facebook披露他已簽署承諾不會公開的庭審紀錄謄本。潘焯鴻早前承認刑事及民事藐視法庭共兩罪, 法官歐陽桂如直斥潘焯鴻三度違反承諾,濫用庭審紀錄,在社交平台散播侮辱及攻擊司法人員的言論「醜化法庭」,行為屬故意而非無心之失,乃判潘焯鴻監禁1個月,下令潘向律政司支付逾26.2萬元訟費。潘焯鴻昨午還押在荔枝角收押所期間,透過大狀提出暫緩執行刑期及申請保釋外出,最終獲法官批准以現金5萬元擔保外出等候上訴。
  法官歐陽桂如指,潘焯鴻的言論並非單純批評法庭判決,而是侮辱及攻擊司法人員,屬於「醜化法庭」的行為,足以削弱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而潘焯鴻明知而故意違反承諾公開庭審紀錄,文件並非用於相關訴訟或上訴許可申請,他更邀請公眾瀏覽其社交平台以查閱有關文件,此舉等同違反法庭命令,構成民事藐視法庭罪。
准5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法官認為潘焯鴻是故意藐視法庭,並非偶然或無心之失,另強調藐視法庭屬嚴重罪行,刑罰範圍由罰款至監禁不等。刑事藐視法庭涉及干擾司法公正,一般須判處監禁;民事藐視法庭則須彰顯法庭命令必須遵守,蓄意及重複違反法庭命令者亦可判監。
  法庭指明潘焯鴻利用其龐大社交平台影響力散播侮辱言論,屬嚴重的加重因素,即使他事後移除影片,亦已表示悔意及公開道歉,但法庭必須判處監禁以阻嚇。最終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監禁兩個月,民事藐視法庭罪監禁六星期,經酌情減刑後,兩罪共判監1個月,另下令潘焯鴻須向律政司支付港幣262655元訟費。
  潘焯鴻前助手潘麒智(又名潘小文)2021年8月於勞資審裁處提出追討欠薪訴訟,勞審於2022年12月裁定潘麒智勝訴,潘焯鴻須向潘麒智支付10萬元。潘焯鴻不服裁決,提出上訴並申請庭審紀錄,當時簽署承諾不得公開或轉載文件。
  惟潘焯鴻2024年卻在Facebook及YouTube公開部分庭審紀錄截圖,並在影片中以粗言辱罵勞審處法官,當中提及「勞審咁嗰啲咁嘅咩官呀?喂,跌到最底層嗰啲,即係全部垃X圾啦直頭,直頭嗰個呀直頭垃圾嚟㗎。我直頭講個官係垃圾,個垃圾,X你……你判到咁?」。潘焯鴻更在影片中朗讀庭審紀錄,邀請觀眾前往其Facebook專頁查閱庭審紀錄謄本。
  涉事帖文及影片吸引大量瀏覽、評論及分享,截至2024年10月,潘焯鴻的YouTube頻道有多達77600訂閱者,累計觀看次數達2033萬次,其Facebook專頁約有53000「粉絲」。案件編號:HCMP 238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