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董事涉唆使貿發局職員洩招標機密
發佈時間:03:00 2026-03-27 HKT
時任貿易發展局女助理經理涉向39歲男董事洩露貿發局招標的機密資料,以助男董事獲判涉款逾230萬元的網上商貿平台優化項目。2人遭廉政公署起訴,女助理經理較早前已認罪,而男董事則否認慫使他人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貿發局人力資源部主管供稱招標過程如果牽涉個人朋友的公司,僱員應適時申報利益衝突,而僱員若向競標公司洩漏其他公司的報價資料,則屬濫用職權。
男被告周恒業,為AF Trinity Technologies Limited(ATTL)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周約於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8日在香港,協助、教唆、慫使或促使公職人員、時任貿發局助理經理梁瑞盈,在擔任公職期間作出失當行為,即向周洩露項目的招標機密資料、在招標期間協助周草擬和編製ATTL的技術建議書及協助預備ATTL的口頭簡報、向貿發局隱瞞ATTL會將項目的部分工作分判予另一間公司等。同案38歲女被告梁瑞盈則早前已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判監3個月、緩刑2年。
貿發局人力資源部主管楊恬怡昨供稱,她於2023年加入貿發局,而梁於2017年已加入貿發局電子商貿部,根據當時文件紀錄,可確認梁有簽收員工守則;梁在2020年2月正式離職。楊續稱,人力資源部會向所有員工提供僱員手冊,當中有提及利益衝突和申報要求,涵蓋範圍包括個人朋友,而案發時梁從未向人力資源部申報任何利益衝突。僱員手冊亦有提及濫用職權的情況,楊舉例在招標過程中,如有員工洩漏報價資料給朋友的公司,以致其得到合約,便屬濫用職權。
辯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昨盤問楊時,提到梁先於楊入職,故楊其實不知道梁入職時有否閱讀僱員手冊等文件。楊同意她不在現場。
人力部主管:倘察覺應申報
辯方續引述貿發局前人力資源部主管黃浩恩的供詞,指內部行為守則有列明常見利益衝突情況,包括招標過程如果牽涉個人朋友,僱員應作出申報;但如果僱員在過程中認識負責人及成為朋友,守則沒有列明須作利益申報。楊同意;但在控方覆問下,楊重申僱員一旦察覺利益衝突便應申報。
貿發局財務及會計主管黃嘉慧供稱,貿發局收到標書後會邀請供應商進行簡報會,而貿發局並不准許僱員協助供應商預備簡報會,供應商如要把部分項目再分判給其他公司,亦須事先取得貿發局同意。
案件編號:ESCC532/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