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司涉非禮事主指摸臀耳語「扯旗」
發佈時間:03:00 2026-03-17 HKT
高級警司周毅剛涉前年於警察總部三度非禮女下屬,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3項猥褻侵犯罪受審。女事主供稱聚會期間被告摸她的臀部,又貼近耳邊「佢話佢鍾意我,俾佢摸得唔得」,及「今晚喺度陪我好唔好」。事主表示拒絕後,被告捉住她的手放在褲襠,並再次在她耳邊稱自己「扯旗」,事主表示「唔想知」,被告之後再摸事主的腰及臀。事主感到害怕,但不敢有太大動作,「唔想引起全部人嘅注意,但希望隔離嗰個幫到我」。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49歲被告周毅剛自2023年4月起駐守警務處支援部。於涉案時間,女事主X為被告的下屬,她和被告的辦公室均位於警察總部41樓。X於2024年11月4日報案,翌日被告被拘捕,在警誡下稱「我無嘢講」。
上司下屬關係 甚少接觸
女事主X視像作供表示,她於2021年加入政府,2023年加入警察支援部。她指被告是她的上司的上司,她和被告在工作上甚少接觸,私下也無聯絡。X憶述前年6月19日在被告的辦公室門外與秘書傾談,突然感到有人拍她的臀部一下。X四處張望無人,突然被告在她左邊出現。X形容拍的力度正常,感覺是被人以手掌拍,她當時站在一個半身位寬的走廊,被告應該是想進入辦公室。被拍臀部後X感到震驚,「唔知特登定唔小心」,她不敢有過大的反應,擔心其他人會看過來,X隨後返回自己的座位並將事件告知同事。
同年11月1日下午約4時半,支援部於41樓會議室舉行聚會,期間她站近窗邊位置,右邊站着其他人。突然被告走至X的左邊,她隨即感覺到臀部被人觸摸,她向右邊移動以引起他人注意。X續指被告貼近她耳邊「佢話佢鍾意我」、「比佢摸得唔得」,X回應「唔好」。惟被告繼續表示「跟我好唔好」、「今晚喺度陪我得唔得」、「乖啦,俾隻手我」等,X均拒絕。
整個過程歷時數分鐘
隨後被告捉住X的手放在他的褲襠,X的手掌碰到被告的私人部位,她即時縮手,被告稱自己「扯旗」,X表示「唔想知」。她指被告之後摸她的腰及臀,及嘗試從她右邊腋下伸手向前欲摸胸,但X夾緊手臂以阻止。X形容由整個過程歷時數分鐘,她感覺非常害怕,不知如何逃走,同時「唔想太大動作,唔想尷尬」。
在場一名女警詢問X是否不適並帶她離開,X回到總務室冷靜,突然被告入內坐在她旁邊,被告靠近X並阻擋出口,問X「可唔可以俾佢錫」及「今晚喺度陪佢好唔好」,X大聲拒絕。X之後表示不適,需要去洗手間,被告讓出通道,X離開時感覺到被告的手碰到她的膝蓋,看到被告微微傾身向前,狀似想抱她。X當時「乜都無理直接衝去門口」,見到3名女警,X被帶到洗手間後隨即哭訴事件。X在女警陪同下取回手袋,她於電梯大堂將會議室發生的事告知女警。
案件編號:ESCC3151/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