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用宮女」姑仔作供不忿「擺爸爸上網」

更新時間:03:00 2026-03-10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3-10 HKT

  有TVB「御用宮女」之稱的落選港姐張韋怡控告姑仔潘碧玉誹謗案昨續審。潘出庭供稱,她2020年6月在網上發文指張「貪慕虛榮」、你做乜嘢都好,你唔會攞到甚麼着數」,事源於張事先發文稱「有位老人家叫我,如果有一天他的女兒向我們道歉,請我原諒她……」。潘稱「見到佢擺爸爸上網……我真係忍唔到」,而該次發文令她明白到張「根本都唔當我喺屋企人」,又質疑張「明明有錢,點解要扮可憐,搵我同爸爸攞錢」。  

本案原告為張韋怡,由大律師林嘉仁代表;被告為潘碧玉,由大律師江小菁代表。
  潘碧玉昨供稱,她於英國大學畢業後回港,與家人居住在九龍塘8000呎獨立屋,她有經營日本和韓國護膚品生意,惟「多數蝕錢」,現正修讀法學專業證書(PCLL)。
「姑姐嫁唔出  啲錢就俾晒你」
  潘碧玉憶述她首次認識張韋怡是兄長潘德鴻為張舉辦生日派對,「有一個深刻印象,佢換咗3套衫」。及至2017年,潘德鴻、張韋怡和兩人的兒子Ashton搬回九龍塘住所一起居住。潘碧玉稱當時很開心,因她很喜歡,「個仔好得意」,她會稱呼對方「油雞仔」,更曾發文稱「油雞仔,姑姐嫁唔出,啲錢就俾晒你」,亦曾替Ashton向父親「搲禮物」和學費等。
  潘碧玉稱她在家中會負責照顧父親的起居飲食,初時一家人「無乜隔夜仇」,但後來張要求家中司機送Ashton上學,司機卻要負責接送父親覆診等,故未能滿足張的要求。潘碧玉則因為了解父親行程,故在司機空閒時也會要求司機接送,張卻對此有所不滿,認為兩人獲差別待遇。
  潘碧玉指,她和兄長都有嘗試說服張,有關行為「唔係蝦佢」,「似乎佢理解唔到囉」,張後來更投訴司機和家傭只聽從潘碧玉,但他們聘用司機和傭人的原意為照顧父親。潘碧玉對此感到無辜,指她大可將照顧父親的責任交給張,又指「我一個女仔,我出去拍拖唔好」,但她放心不下父親,哭訴「我真係好愛我爸爸」。
  潘碧玉曾在2020年6月發文批評張,「貪慕虛榮」、「之前就同我扮friend係我面前扮可憐」、「最後老人家俾咗1,000,000現金……過咗一至兩個星期報紙就出現咗,張小姐過百萬報讀北京課程」。
  潘碧玉供稱,她發文全因張在網上稱「有位老人家叫我如果有一天他的女兒向我們道歉……」,她認為「老人家」是指潘父,而她事前已向張表達「大家屋企人,唔好全部嘢擺上網」,而張的帖文令她無法忍受。
否認「落降頭」「養鬼仔」
  張一方盤問潘碧玉時,提到潘碧玉反申索張網上發文誹謗她「36歲未婚,未有穩定感情……亦無任何工作經驗」,而事實上她的確單身、「無穩定收入……對世界無乜貢獻」。潘碧玉不同意,又稱張的用字「好有貶義」、「講到我無人要咁」。
  張一方又引述潘德鴻的語音訊息指,潘父曾詢問潘碧玉有否「養鬼仔」。潘碧玉解釋,與她相熟的表妹交了泰國男友及有「養鬼仔」,故潘父才問起,但重申她本人並沒有「養鬼仔」。張亦曾發文指控潘碧玉「引鬼入屋,做埋晒啲邪靈嘢,你睇住呀」。潘碧玉則稱張「個時已經癲晒……」。
  案件編號:HCA150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