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珮涉逆線行車 警方傳票控告「不小心駕駛」
發佈時間:03:00 2026-03-06 HKT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早前被揭發在灣仔謝斐道逆線行車,她承認涉案,並到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錄取口供。事隔一個多月後,警方昨日表示,經港島總區交通部調查後,早前以傳票方式控告陳家珮「不小心駕駛」。問及被控「不小心駕駛」是否已算是較輕罪名,陳家珮回覆《星島》表示,上庭之前未能回應案件,上庭後會再一併回應。她透露案件下周一審理,屆時會親自出庭應訊。
有網民早前在社交媒體上載短片,顯示於今年1月23日早上8時許,一輛黑色電動私家車在灣仔謝斐道逆線行駛,前方至少有多輛閃燈的消防車,群組內亦流傳另一張相片,可見涉事啡短髮司機身穿粉紅色西裝外套,正下車準備離開停車場。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事後回覆《星島》查詢時確認,相中人正是她:「知道逆線行車行為不對,亦認同觀感不好,但當時已確定安全才駛入,且沒有阻礙消防人員行動。」
陳稱無再揸車 有識人接送
陳家珮一度解釋,原計劃於當日早上8時許泊車後前往附近開會。她稱自己等候一段時間,曾繞行回頭觀察,留意到有3輛消防車停在該路段,形容「消防員正在工作中」。為免打斷他們執行職務,她未有上前查詢,但因趕時間開會,判斷消防車短時間內不會駛離,而該停車場只有一個出入口,故馬上駛進停車場。她強調,當時確定安全才駛入,且沒有阻礙消防人員行動。
當晚深夜陳家珮亦在社交平台發帖文,表示「向香港廣大市民致歉」,並承認忽視道路規則,作出錯誤判斷。事件被揭發超過一日後,陳家珮現身港島交通部自首及錄取口供,她就事件向公眾致歉。稱會改善駕駛態度,短時間不會駕駛。翻查資料,今屆立法會實施新的《議員行為守則》,如果議員被實名投訴涉及不當行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會展開調查,陳家珮亦是委員之一。
陳家珮逆駕事件引起全城關注,警務處處長周一鳴於今年1月31日出席警察學院結業禮後,曾表示港島總區交通部已調查案件,陳家珮已提供資料,經過調查之後倘有足夠證據,警方會作出檢控。
陳家珮昨日回覆《星島》表示,目前已無再「揸車」,改為乘搭巴士、港鐵、的士等。至於有否請司機接載出入,她稱現時有一位以前認識的司機能暫時幫忙接送,惟自己的議助團隊「無一個識揸車」。問及被控「不小心駕駛」是否已算是較輕罪名,陳家珮表示,上庭之前未能回應案件,上庭後會再一併回應。
違者最高可罰款監禁6個月
根據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不小心駕駛」。違者最高可處第2級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