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機構僭建九龍塘獨立屋 疑無牌經營新來港學生宿舍
發佈時間:03:00 2026-03-04 HKT
政府大力推動「留學香港」,來港升學的海外及內地生住宿需要急增,有內地機構聲稱租用九龍塘窩打老道101號獨立屋,為12至18歲新來港中學生提供「宿育管教」一體化宿舍,更提供「借地址」報讀名校服務,被揭發涉嫌無牌經營及僭建,民政事務總署已聯同教育局展開調查,有足夠證據將作出檢控;屋宇署亦已發出清拆令,着令業主清拆僭建物。教育局強調學校以外的住宿安排,須符合所有相關法律及規定。
提供「借地址」報讀名校服務
涉事機構「曦庭學社」聲稱是全港首創、專為12至18歲新來港中學生打造的「『宿育管教』一體化教育學社」,在九龍塘窩打老道101號的宿舍,共提供60個宿位,男女各佔一半、分別為2人及4人房;以「一站式解決家長的痛點」為賣點,提供由「名師團隊主導」的課後作業輔導和升學指導,並有定期的學術分享活動,每月服務收費介乎約14900至25900人民幣,家長更可支付約9600元人民幣「借地址」申請登記名校林立的41校網學校。「曦庭學社」聲稱有豐富經驗的專業團隊,其中「學術總負責人」唐挺堅曾任協恩中學前助理校長;英文科主任黃芳婷則曾任課程發展處高級課程主任,其餘成員包括2021年文憑試狀元岑旻晉。
打造「宿育管教」一體化學社
然而,民政事務總署證實未接獲「曦庭學社」申請床位寓所牌照,牌照處上月亦收到教育局轉介及公眾舉報懷疑無牌經營,聯同教育局前往調查,若有足夠證據,將作出檢控。現時在港經營床位寓所受《床位寓所條例》監管,任何居住單位內如設有12個或以上床位,並依租用協議用作或擬用作住宿用途,須在開始營運前領牌。規劃署亦指上址是「住宅(丙類)1」地帶,開辦校外學生宿舍須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改劃為「住宿機構」用途,獲批後才可實行,但城規會未收到規劃申請,規劃署已提醒業主及營辦商相關要求。
教育局則回應指,已派員突擊巡查,暫未發現有人營辦未經註冊學校,但會密切留意情況,若發現有人涉嫌營辦未經註冊學校或涉及違法行為,定必嚴肅處理;強調任何機構如同一天向20人,或同時向8人提供教育課程,便須註冊為學校,並受條例規管,即使學校以外的住宿安排亦須符合所有相關法律及規定。
「曦庭學社」所處的獨立屋亦涉嫌僭建,屋宇署指早前派員視察,發現庭院有若干現存及新建的僭建物,分別面向界限街、後巷及毗鄰幼稚園,但沒有明顯危險,遂發信敦促業主盡快自行安排清拆,惟其後發現僭建物仍未清拆,已發出清拆令,着令業主清拆僭建物,並繼續跟進相關執法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