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維港違規飛行 內地客罰款4000元

更新時間:03:00 2026-02-2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2-28 HKT

  警方於去年除夕巡邏時,發現有無人機在維港上空違規飛行,其後截查並拘捕33歲內地男旅客,旅客警誡下稱不認識香港法例,不知限制下不可飛行。被告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未經許可在限制飛行區飛行無人機等兩罪,裁判官莫子聰判處罰款共4000元;另頒令充公無人機及記憶卡等。
  報稱無業的被告徐康然,昨無律師代表,他承認各一項未經許可在限制飛行區以內飛行小型無人機罪,以及未有遵從操作小型無人機進行飛行的操作規定罪。
充公無人機記憶卡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2月31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梳士巴利道海港城海運大廈停車場內,作為一名遙控駕駛員,操作小型無人機DJI型號Mavic4 Pro,沒有許可下在該限制飛行區內進行飛行;以及沒有遵從適用於該無人機的所有操作規定的情況下操作該無人機,即該無人機在指明時間及高度外進行該次飛行。
  控方申請充公無人機及記憶卡等,被告表示記憶卡含個人資料,希望能取回並複製內容。被告又稱本案乃初犯,不太了解香港的規定,「機器能不能還給我?」莫官終批准充公,被告可在7日內聯絡警方處理記憶卡事宜。案件編號:KCCC 1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