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撞車碰瓷黨」騙案 律師樓求禁警方檢視文件
更新時間:03:00 2026-02-2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2-2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2-21 HKT
警方本月初調查「撞車碰瓷黨」騙案,於旺角某間律師行搜查及檢走共計68個文件夾。涉事律師樓本周一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當中66個文件夾載有至少61名客戶的文件,涉及法律意見、醫療報告及法庭文件等,受到「法律專業保密特權」保護,若沒有法庭命令或警方沒有更強證據,相關文件資料不應被披露及檢視。
司法覆核申請方為林逸華律師行,答辯方為警務處處長。申請方現入稟要求法庭宣布,警方檢取的文件受「法律專業保密特權(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保護。
指涉法律專業保密特權
入稟狀指,警方於今年2月9日至10日期間,持東區法院批出的搜查令,到申請方辦公室進行搜查,並檢走共計68個文件夾,當中有66個文件夾內載有客戶指示、法律意見、醫療報告、收據、與訴方之間的信函及法庭文件等,故申請方於2月13日向警方提出「法律專業保密特權」及存檔相關文件。
申請方指該66個文件夾載有涉及至少61名客戶的文件,所有客戶均未提出放棄保密權,而「法律專業保密特權」受到《基本法》第35條保護。申請方作為律師,有責任維護客戶的保密權,並無權單方面替客戶放棄此權利,除非有法庭命令,否則相關文件資料不應被披露。
此外,警方當日執行搜查令,其目的是調查詐騙、企圖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等罪行。申請方同意,即使文件在保密特權涵蓋範圍,如果涉及欺詐罪便屬例外情況,但警方如果沒有更強或清晰的表面證據指證相關文件涉及欺詐,相關文件應受保密特權保護。案件編號:HCAL417/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