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風扇噪音起爭執中風翁刀插院友胸

更新時間:03:00 2026-02-2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2-21 HKT

  六旬老翁去年入住元朗康德護老院時,因電風扇的噪音問題與鄰床院友發生爭執,期間不滿院友挑釁「係咪好好打」,老翁在一時衝動下擸起約20厘米的生果刀刺向院友胸口,導致院友流血不止並留醫深切治療部多日。老翁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入住護老院時間不久,尚未習慣院舍的生活模式,受挑釁下才失去理智犯案。暫委法官溫紹明判刑指,念被告早前中風及行動不便,在獄中服刑的生活必定比常人困難,終判處被告監禁20個月。  
辯方求情指,69歲被告麥耀森過往曾任汽車維修工作,直到2022年因中風導致行動不便後,才於2024年入住護老院。案發時被告入住護老院不久,尚未習慣院舍的生活模式,只是在受到事主挑釁下,才一時失去理智,作出與其性格不符的行為。辯方續稱,被告屬偶發性及一次性的犯案行為,其身體情況亦在還柙期間大幅下降,望法庭輕判。
傷者留醫ICU多日
  溫官判刑時斥,被告因風扇嘈音問題與院友起爭執,繼而向院友的胸口刺刀,其行為有機會導致他人致命,案情嚴重。溫官念被告過往算是奉公守法,僅因一時衝動而刀刺對方一下,加上被告行動不便及身體不佳,在獄中服刑的生活必定比常人困難,終判處被告監禁20個月。
  案情指,被告與男事主顏達明是元朗康德護老院的鄰床院友。在2025年1月17日上午11時許,被告與顏因風扇問題起爭執,顏不滿被告一直開着風扇。二人為此爭執,被告從床位走到鄰床,右手持長約20厘米的刀,繼而在顏面前揮舞。顏試圖擋開不果,被告將刀插入顏的胸口位置,再從顏的胸口拔出刀。護老院職員聽見尖叫聲,即上前捉住被告,並報案求助。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顏)係咁鬧我同逼埋嚟,我先用刀拮佢一下」。被告在錄影會面中透露,二人因電風扇問題起爭執,期間顏挑釁被告,又問被告是否「好好打」,被告才取出刀警告顏不要走近自己,被告怕顏衝向自己,故向顏揮動刀,導致刀「輕輕揩到」顏,被告並非有意傷害顏。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紀錄,顯示被告案發時舉起右手持着的一把刀,顏則舉起左手試圖擋開被告,惟被告仍刺向顏一下,顏跌坐在輪椅上,其胸部及腹部位置流血。
  顏獲送院治理,醫療報告顯示,顏左上腹位置有3厘米刺傷,伴有左側肋軟骨橫斷,另有心包積血及左側血胸,而左側膈肌有穿孔需進行縫合。顏接受手術後,在深切治療部留醫5日,期間需接受呼吸機輔助呼吸,在案發10日後出院。
  69歲被告麥耀森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麥承認於2025年1月17日,在香港新界元朗泰衡街大興大廈2樓康德護老院有限公司內,意圖使顏達明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案件編號:DCCC106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