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灣大橋失控撞欄 司機被控危駕提堂

更新時間:03:00 2026-02-19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2-19 HKT

  63歲男司機於年廿八(15日)沿深圳灣公路大橋駕駛旅遊巴前往香港方向,期間懷疑失控撞欄,導致車上逾十名乘客受傷,須送醫治理。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鄭潤聰應申請押後案件至4月29日,到屯門裁判法院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期間司機獲准以現金5萬元保釋、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定時到警署報到,以及不得駕駛任何車輛。鄭官最後着被告家人多加留意被告的情況。
  被告李啟波,報稱非專營巴士司機,被控於2026年2月15日在香港新界深圳灣公路大橋近里程1.2(S)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公共巴士,引致黃曦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WKCC 83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