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金融公司高層賭博成癮 挪用近2000萬元囚6年半
發佈時間:03:00 2026-02-12 HKT
時任艾德金融助理副總裁,5年前因賭博成癮在任職期間濫用職權,挪用客戶資金並製造虛假付款指令,另利用公司董事預簽空白支票套現,共盜取公司近1922萬元,再透過自設公司及朋友名下帳戶洗黑錢約391萬元。他承認盜竊及洗黑錢共5罪,高等法院法官郭啟安昨判刑時,斥責被告身為公司高層卻嚴重違反誠信,涉案金額龐大,犯罪手法持續近兩年且精密多樣,他更以贓款維持其奢華生活,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以維護公眾對金融專業的信心。最終判被告入獄6年半,並下令將被告以贓款購買的4隻名錶交還公司,以彌補部分損失。
被告沈樂文承認3項盜竊罪及2項洗黑錢罪,其承認案情指,被告原在艾德金融任職公司財務及會計經理,及後升任助理副總裁,掌握公司支票簿及電子銀行帳戶的唯一簽署權。他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利用公司董事在疫情期間預簽的空白支票,自行填寫金額並存入自己戶口,套現74.8萬港元,另濫用電子銀行唯一簽署權,挪用客戶提款資金,製造虛假付款指令,分別從兩個帳戶中盜取近446萬港元及1402萬港元,即在兩年間共盜取了艾德金融近1922萬元。
手法精密多樣 99%贓款輸光
被告其後自設公司收取1450萬港元,另把近260萬元轉帳至朋友公司,又把132萬元轉帳至由其朋友擔任公司秘書的公司再把5.7萬元轉給一位舊同學暫管。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他主要因賭博成癮而犯案,估計自己盜取了公司約1100萬港元,但當中99%已在賭博中全部輸光,他另以贓款及賭博贏款購買4隻名錶包括兩隻勞力士、一隻百年靈、一隻宇舶,以及一輛平治房車。
郭官判刑時指,涉案金額高達1920萬港元,被告身為公司高層卻嚴重違反誠信,犯案持續近兩年,手法精密又多樣,包括濫用空頭支票、製造虛假付款指令、濫用電子銀行簽署權、利用多個戶口洗黑錢,破壞金融系統完整性。
郭官提到,被告贓款用於個人享樂,全部耗於賭博及購買名錶、房車,顯示他為人貪婪,以贓款維持其奢華生活,惟考慮被告及早認罪,全面配合警方調查,亦無犯罪前科,現已深感後悔,又在還柙期間進修;儘管公司因本案遭受了重大財務損失,但這對其財務狀況並無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終判囚6年半。
案件編號:HCCC27/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