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限令許家印清繳訟費否則剝奪抗辯權

更新時間:03:00 2026-02-04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2-04 HKT

  中國恒大集團早前已被高等法院頒令清盤並委任共同清盤人,另亦下令清盤人全面接管恒大創辦人兼主席許家印名下財產。恒大清盤人指許家印未付約120萬元訟費,要求法庭頒布除非命令。法官歐陽浩榮昨頒布書面判詞指,許家印現仍有能力支付高昂的法律費用聘請律師團隊,理應亦有能力支付訟費,惟他蓄意違令,遂下令許家印在2月20日或之前向恒大清盤人繳付港幣120萬元的訟費,否則將剝奪許家印在本案的抗辯權。  
中國恒大集團因債務高達逾2.6萬億港元,早已被高院頒令清盤並委任共同清盤人。恒大清盤人於2024年入稟,向許家印、前妻丁玉梅、前行政總裁夏海鈞及前首席財務官潘大榮等人追討約468億港元股息及酬金,並成功申請禁制令,阻止他們處理名下約值600億港元的全球資產。由於許家印屢次拒絕執行法庭命令披露資產,高院遂委任清盤人全面接管其財產。
  高院於2025年9月已下令許家印向恒大清盤人支付港幣120萬元訟費,但許並沒有如期履行,恒大清盤人遂於12月申請「除非命令」,要求若許家印不在指定期限內繳付,法庭便須禁止許繼續抗辯。許家印一方辯稱,許現在中國被羈押,通訊受限,現任律師行正嘗試動用前律師行貝克.麥堅時所存有的2000萬元訟費按金。
「屢次蓄意藐視 理應不得寬恕」
  歐陽法官指出, 許家印現已動用未披露資金支付法律費用, 證明他理應也有能力動用有關未披露資金去支付120萬元的訟費,但許現時卻蓄意不遵守訟費命令,又在沒有按法庭命令全面及坦誠地披露資產下仍尋求法庭寬容。
  法官遂下令許家印在2月20日或之前繳付港幣120萬元的訟費,否則將剝奪許家印在本案的抗辯權。法官強調許家印屢次蓄意藐視法院命令,理應不得寬恕,而許家印再違令的嚴厲後果是許家印須承擔約人民幣433.18億元之全部責任。法官經詳細考慮後,最終決定再給予許家印14日時間準備資金,故下令許家印須在2月20日或之前繳付涉案訟費港幣120萬元,否則將剝奪許家印在本案的抗辯權。
  案件編號:HCA 551/2024, HCMP 108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