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入食肆首輪千間 規定牽帶不得上餐桌
發佈時間:03:00 2026-02-04 HKT
新一份《施政報告》宣布擬放寬《食物業規例》,讓食肆申請容許狗隻進入餐廳的牌照後,政府昨表示,將提交修例建議,首階段最多推出1000個「狗狗友善」食店牌照,最快今年中批出申請,食店須在入口當眼處張貼指定樣式標示,讓顧客知情,同時要遵守多項規定,確保人和狗的食物、餐具不會混雜一起。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業界普遍歡迎放寬狗隻進入餐廳,相信能帶來新商機,建議部分較大型食肆考慮劃分不同區域,分隔寵物顧客與一般顧客,以減少衝突。
政府發言人表示,首階段申請會推出500至1000個牌照名額,申請費140元,預計今年第一季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若通過,最快今年6月批出首階段申請,如申請超額將以抽籤分配,獲批准食肆須在入口當眼處張貼指定樣式標示,讓顧客作知情選擇。基於安全考慮,將不接受火鍋店和烤肉店申請。
不得長逾1.5米 餐具明確區分
法例擬規管食肆和攜狗人士,須以不超過1.5米長的牽引帶控制狗隻,由成人握持或綁在固定附着物上;「已知危險狗隻」和「格鬥狗隻」不得進入食肆,違反者可被判處第3級罰款(10000元),每日另加300元及監禁3個月。
為防市民禍從口入,不得容許狗隻使用餐廳的可重用餐具,以確保人和狗的餐具明確區分;不得容許狗隻上餐桌,以防止狗隻接觸餐具和食物;不得在處所內烹煮或準備狗隻食物,但可以供應預先包裝的狗隻食物和讓顧客自備狗隻食物;不得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熱食物,以免狗隻失控時造成安全風險。
另外,若餐廳採用開放式廚房,與該廚房相連的吧枱座位不得容許顧客攜狗就座;倘狗隻在餐廳內便溺,需即時徹底清潔及消毒。
室內餐廳及設有戶外露天座位的餐廳均可申請牌照,食肆可自行決定是否設置狗隻友善區域或時段、每位顧客可攜帶狗隻數量等。
如食肆12個月內3次違反相關牌照條件,會被取消容許狗隻進入的批准,一年內不得再申請,但一般不影響原有食肆牌照。發言人表示,首階段申請批出後半年,即最快今年底會接受下一階段申請,會視乎社會接受程度及反應決定批出牌照的上限。
本身是飲食集團主席的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榮譽會長黃傑龍認為,有關規管屬「合理但偏嚴」,相信當局希望平衡不愛狗市民的感受,寧願訂立較嚴謹規範,以減少社會反彈和爭議。他亦預計西九、赤柱及西貢等地區的休閒式咖啡店、西餐廳申請會較踴躍。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整體業界歡迎放寬,相信能帶來新商機,但並非所有食肆都適合讓狗隻進入,料營運者會衡量申請是否有助吸引顧客,抑或影響現有客源。他又指,約500至1000個名額佔全港1.7萬間餐廳約3至5%,目前難以預計市民反應及長期有多少餐廳會申請。
黃家和坦言,過往不少狗主外出散步時,希望能與狗隻一同休息或用餐,但礙於法例所限,未能在室內餐廳實現。隨着規定放寬,部分食肆若認為合適,便可名正言順容許狗隻進入,吸引相關客群。他又建議,部分較大型食肆可考慮劃分不同區域,分隔寵物顧客與一般顧客,以減少衝突,但前提仍是確保衞生及食物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