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盼社會更安心 料條文最快下周撤走

更新時間:03:00 2026-01-3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1-31 HKT

  今次政府暫緩執行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新法例,是由於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之處。前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早前便質疑有關法律條文,指新法例只適用於1月25日後登記的巴士,至於之前登記的巴士,即使乘客不佩戴安全帶,亦毋須負上刑責。當時有份審議條例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預計,政府最快下周可完成刪除條文的工作,並希望可盡快完成,令社會更安心。
江玉歡稱當時審議不覺有問題
  任職律師的江玉歡日前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第374F章第8D條,乘客乘坐第8AB條適用的巴士座位,才會有佩戴安全帶的責任,以及受制於不遵從的罰則,而第8AB條只適用於今年1月25日或其後首次登記的巴士,即乘客乘搭此前登記的巴士,即使不佩戴安全帶,亦毋須負上刑責。
  江玉歡表示,政府需要刊憲刪除法律條文,才算完成程序,料期間不會就該條文執法。對於坊間質疑江玉歡卸任後才指出問題,江玉歡強調,相關附屬法例是「先訂立、後審議」,政府刊憲後已經生效,議員僅是「審議」幫眼看一看,當時聽取當局解說時不認為法例有問題。
  當時有份審議條例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表示,據他所知法例實施至今無人被檢控,而由於條文出現技術問題,相信現時不會就法例檢控市民,但市民應為自身安全盡量佩戴。
陳恒鑌:實施至今無人被檢控
  他又預計,政府最快下周可完成刪除條文的工作,希望可盡快完成,令社會更安心。對於審議期間有否疏忽,他稱一直認為法例規定有安全帶便要佩戴,未有留意條文未有完全反映立法原意。
  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法例相關法案委員會主席陳紹雄承認,當時沒有發現條文有問題,且未能反映立法原意。他認為政府、立法會顧問及委員會委員均責無旁貸,均有其角色,若在審議過程中看到問題,或可及時糾正。
  本身是行會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據其個人理解法律條文沒有任何問題,因為不是所有巴士均有合適的安全帶,故法例規定規管新的巴士,十分合理,反認為政府解說不清楚。他又指,若政府立法原意是規定所有巴士的乘客均需佩戴安全帶,條文的寫法便存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