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導師非禮7男囚43月 官斥只為滿足慾念

更新時間:03:00 2026-01-2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1-27 HKT

  曾入圍《中年好聲音》百強的39歲歌唱導師林俊一於2018年至2023年間在課上非禮或親吻7名男子,包括非禮當時15歲男童的下體及稱「假若你想成名,被性侵是普遍的」。林經審訊後,被裁定9項非禮及2項普通襲擊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偉強昨判刑時,指林藉導師身份非禮他人,罔顧他人感受及只求滿足個人慾念,違反誠信及行為卑鄙,更令部分事主患上創傷後壓力症,終判囚43月。
3事主患創傷後壓力症
  被告林俊一,被裁定9項非禮罪及2項普通襲擊罪成。案情指,林於2018年至2023年7月期間,分別在長沙灣及葵涌的工廈單位內非禮當時15歲男童X、男子A、B、C、F及J的下體;林另曾在修眉和化妝期間,趁機親吻男子D及F,故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
  鍾官判刑時,指林利用老師身份及改善唱歌技巧為由非禮事主,罔顧他人感受,只為滿足個人慾念,而且他犯案時間長達5年,並非一時衝動。
  鍾官續指,事主B、F及J事後患創傷後壓力症,案發時未成年的X雖未診斷出情緒問題,但其社交亦受影響。鍾官考慮到林以相同方法重犯機會不大,酌情減刑,終判囚43月。
  辯方求情透露,林曾在不同歌唱比賽獲獎及向社福機構提供低價課程,教導過逾500名學生,可謂桃李滿門及對音樂界有所貢獻,惟林因本案已身敗名裂。
  案件編號:DCCC 23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