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損市民觀感 湯家驊:議員絕無特權
發佈時間:03:00 2026-01-25 HKT
立法會議員陳家珮前日在灣仔逆線駕駛。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事件「多多少少」會影響市民對立法會議員的觀感,強調議員沒有任何特權,「(她)晚一點開會,應該不會有任何懲罰。」另外,大律師陸偉雄解釋,類似逆線行車個案,執法部門會根據多項因素決定檢控方向,可能涉及「不小心駕駛」或「危險駕駛」罪名,兩者刑罰及後果存在差異,重申法庭不會因為議員身份而給予任何特別優待、豁免或凌駕法律的權利。
大律師指檢控需考慮現場因素
陸偉雄向《星島》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7、38條,若屬「危險駕駛」,視乎嚴重程度,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若控以「不小心駕駛」,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此外,「危險駕駛」罪名一旦成立,法庭必須頒令停牌,首次定罪者停牌期不少於6個月,若有同類案底,停牌期不少於兩年。
陸解釋,檢控方向需綜合考慮多項因素,包括逆線駕駛目的,是否有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逆行的行車距離長短,距離越遠,影響性和危險性越大;逆線行車時的車速;現場有否特殊狀況等。另外,亦要考慮涉事路段是否有其他道路使用者,如路上無車輛行駛及行人,情況較輕微;若道路繁忙,對頭車或行人需閃避逆行車,存在影響他人情節。
曾任職警察的立法會議員陳祖光表示,任何市民都要守法,故「犯法就是犯法」,他認為需等待警方調查,再另作評論會較為合適;實政圓桌莊豪鋒表示,相信陳家珮一定會經一事長一智。
汽車業指不涉意外 多判罰款扣分
中國香港汽車會永遠榮譽會長李耀培表示,駕駛者不熟悉路況或受到大型車輛阻擋,從而誤闖對頭線行為實屬不智,強調逆線行車屬危險駕駛行為,若不涉及交通意外,通常判處罰款及扣除5分。他向傳媒作評論時強調,如受到其他車輛阻礙,就逆線行車,「這個心態是不要得」。
翻查資料,屯門區議員葉吉江2024年駕車逆線撞向的士,酒精呼氣測試超標,他於去年5月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兼停牌半年。民青局隨後判定葉吉江因危險駕駛罪被法庭判刑構成行為失當,決定暫停葉的區議員職能和職務一星期,無權就停職期間收取任何酬金或津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