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皇粥店結業 創辦人蕭楚基宣布破產
更新時間:03:00 2026-01-20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1-20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1-20 HKT
逾30年歷史的海皇粥店去年中全線結業,母公司海皇國際有限公司其後遭呈請清盤,創辦人之一蕭楚基則遭債權人S.A.S. Finance Limited入稟呈請破產。蕭楚基昨不反對下,遭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林展程宣布破產。母公司、蕭楚基連同另1名創辦人蔡汪浩涉嫌拖欠10名員工薪金共逾56萬元,被票控99項傳票。海皇國際清盤人代表月初承認其中33項,罰款合共6.6萬元,暫委裁判官莊靜敏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限半年內繳付。
罰款限半年內支付
被告海皇國際有限公司全數承認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和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等33項傳票控罪,被判每項罰款2000元,合共6.6萬元。清盤人代表索取法律意見後,昨到庭交代支付罰款需視乎資產變賣進度,暫委裁判官莊靜敏指罰款屬非優先債項,限半年內繳付。蔡汪浩及蕭楚基則各否認33項傳票控罪,案件排期審訊,3月2日審前覆核。
控罪指3名被告分別作為僱員黃玉嬋、鄺佩玲、黃海雄、林翠怡、廖和琼、張國華、褚彩鳳、邱定娥、鄧佩玲、張麗珍的僱主,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於工資期最後1天,及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支付僱員於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的工資,款額合共逾56.4萬元,而該法團所犯的罪行,是在蔡及蕭的同意或縱容下犯的,或歸因於他們本身的疏忽。
勞工處發言人指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訊息,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僱員。勞工處又指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案件編號:HCB 6388/2025, ESS25230-25328/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