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資料騙飲用水合同 「鑫鼎鑫」董事被加控6罪

更新時間:03:00 2026-01-14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1-14 HKT

  61歲內地飲用水供應商「鑫鼎鑫」董事呂子聰涉嫌以虛假資料詐騙政府,獲批近5300萬元向政府部門提供飲用水的合同,早前被控欺詐罪。呂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加控至7罪,包括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等,海關及食環署另票控呂及「鑫鼎鑫」合共6項傳票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3月10日再訊,待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呂繼續須還柙。
  被告呂子聰原被控1罪,現新增至7罪,包括一項欺詐罪、一項企圖欺詐罪、3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交替控罪、一項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以及一項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罪。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5月至8月,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人員作虛假陳述,誘使物流署與其簽訂價值5294萬港元的瓶裝飲用水供應合同;以及向物流署提供3份虛假的水樣本檢測報告。
  而在2025年7月到8月,呂涉向政府供應逾3.2萬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以及在2025年8月25日左右,管有逾2000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用作出售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
  海關另票控「鑫鼎鑫」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等2罪,食環署則各票控「鑫鼎鑫」和呂子聰2罪,涉及違例售賣未加上標籤的飲用水,和違例經營食物進口業務。
  案件編號:ESCC2157/2025、ESS 514-515/2026、ESS 604-605/2026、ESS 878-87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