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光團隊」骨幹深諳勾結外力罪大惡極難逃重囚
發佈時間:03:00 2026-01-13 HKT
「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及李宇軒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二人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確認承認控罪,求情指曾在審訊中出庭頂證黎智英。法官李運騰關注,案件涉及勾結外國元素,性質是否更加嚴重、罪成被告亦理應受到重罰。資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陳梓華求情指,陳梓華出庭頂證面對沉重壓力,其個人資料等被起底及面對言語侮辱,而其只是向串謀中其他成員傳遞案中主腦黎智英的想法,因此量刑起點應低於黎。李宇軒透過大律師沈仲平求情指,李宇軒未曾與黎智英對話及會面,主要參與國際游說,望法庭念其非主腦而輕判。
陳梓華自覺量刑起點達15年
法官杜麗冰關注,被告陳梓華擔心刑滿出獄後或出國均會存在潛在風險,控方同意陳梓華出庭頂證黎智英會面對一定程度的風險。代表被告陳梓華的資深大律師林芷瑩求情指,陳梓華出庭不單止頂證黎智英,更提及黎智英私人助理Mark Simon、「攬炒巴」劉祖廸及「重光團隊」創始人之一Shirley Ho,而陳梓華出庭頂證面對沉重壓力,陳及家人被起底及面對言語侮辱,陳梓華的電話號碼已被公開放上網,陳梓華家人不時收到騷擾電話。林芷瑩強調黎智英為案中主謀,陳只是參與其中,陳雖認同所犯的罪行屬「罪行重大」,亦明白長刑期監禁是無可避免,但陳成為從犯證人出庭頂證黎智英的圖謀,冀法庭可以減輕處罰,建議陳的刑期應以12至15年作量刑起點,扣減刑期後監禁不多於十年。
法官李運騰提到,陳梓華涉及「重光團隊」(SWHK)美國線等,關注涉及外國元素是否加刑因素,例如外國終止與香港的引渡條例、撤銷特殊地位等。林芷瑩指,即使《國安法》生效前,外國亦關注香港情況,曾就此發聲,故陳梓華的角色有限。林芷瑩強調,陳已感到後悔,其量刑起點應低於黎智英,指其角色主要是傳遞黎的想法予李宇軒及劉祖廸,而本案主腦為黎智英及其助手 Mark Simon。另一方面,林芷瑩向法庭申請,由於陳梓華求情完畢,陳梓華欲缺席其後3日的法庭聆訊。法官杜麗冰則認為,陳梓華不能缺席接下來的聆訊。
案件涉外國元素理應從重處罰
大律師沈仲平代表被告李宇軒求情指,同意本案涉及控罪性質嚴重,認同屬「罪行重大」,應歸類為較高的判刑級別。惟李宇軒在本案的角色並非主腦,李宇軒未曾與黎智英對話及會面,主要參與國際游說,不涉及暴力及恐嚇,亦沒有煽動。李宇軒被捕後在警誡錄影會面中全盤托出本案詳情,全力協助警方調查,及後成為從犯證人頂證黎智英。若法庭接納李宇軒達超級金手指(supergrass)級別,法庭可考慮給予高達三分二的刑期扣減。法官李運騰關注,本案涉及外國元素,李宇軒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犯案者理應從重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