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勾猛搖夾公仔機 保安認盜竊罰款

更新時間:03:00 2026-01-0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1-08 HKT

  37歲男保安去年中與8歲兒子到將軍澳兩間店舖內「夾公仔」,先後把雨傘交給兒子、嘗試挑出洞口附近的公仔,及大力搖晃「夾公仔機」的機身以取得公仔。涉案男保安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企圖盜竊及盜竊罪,辯方求情指案發時被告有投幣,但毛公仔卡在洞口,被告「愛子心切」才犯案。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考慮到被告認罪,犯案與其過往良好品格不符,終判罰款4000元。
辯稱有投幣公仔卡洞
  操普通話的被告高志偉,昨承認1項企圖盜竊及1項盜竊罪;他另涉一項類同的企圖盜竊罪,則獲控方撤回。
  案情指,將軍澳富寧花園商場一間「夾公仔機」店舖的負責人去年7月檢查閉路電視時,發現被告與其兒子在6月29日曾到店內夾公仔,期間被告把雨傘交給兒子,用來嘗試勾出毛公仔;將軍澳Parkside Mall某店舖「夾公仔機」的負責人亦於同年8月18日發現機內少了一個價值150元的Chiikawa公仔,他翻看閉路電視後,發現前一晚被告曾猛力搖晃機身,及後其兒子伸手進機內取出公仔。警方接報後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犯案。
求情指「愛子心切」犯案
  辯方求情稱,被告過去無案底,其兒子年僅8歲及患有讀寫障礙。雖然被告攜同兒子犯案,增加了嚴重性,但被告出於「愛子心切」、「唔希望小朋友失望」才犯案,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KTCC1799/2026